菌类做法

民法典之光照耀鲜香菇出口协调组同行共铸协议盛宴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保障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和国家利益,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在本次会议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作为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秘书处设立于商会内的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我们将充分征求各成员企业意见,并在其同意后共同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此外,还需通过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采用通讯形式)进行表决,以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参与到价格管理中来。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审核内容包括: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交纳行业资金证明及银行回执;以及支付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的银行回执。

申请流程如下:

报关前,企业应提供复印件邮寄或送达给商会。

对于加急办理的合同,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材料。

商会审核完成后,将在合同上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在收到全部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企业。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不予签章,并在两天内以传真通知企业。海关则仅接受已获得预核签章的合同进行放行。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委员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2004年11月24日,我们明确了以下违规行为及其相应处罚:

下列行为被认定为违规:低于行业协议价出售;以低价竞争客户;存在欺诈成交合同信息等情况;

核查过程包括季度统计分析、接受调查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以及保护企业隐私等步骤。

处罚措施包括通报批评、罚金至暂停三个月、一年的输出预核签章,或政府部门处理。

五、本次会议还决定建立鮮香菇輸出業界自籌資金管理制度(見附件B),以便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每一家公司,从而保证整个体系运行顺畅,为企業提供便利,同时维护国家利益。解释权归鮮香菇輸出協調組理事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