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谜解开其秘密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明确合作路径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同时有效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保障国内生产者、企业利益以及国家整体利益,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协调组”)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下设立,并通过秘书处进行管理。为此,我们制定了《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以规范价格和流程。
一、协调组的职责
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需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并由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通过后实施。
监督和执行上述规定。
二、预核签章程序
审核内容:包括合同中价格条款、交纳自筹资金银行回执及工本费银行回执等。
申请流程:
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前提供材料复印件给协调组。
商会审核无误后,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在收到材料后的两天内寄回企业。
对于未经预核的合同,商会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海关仅接受加盖专用章的合同放行。
三、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罚
鲜香菇出口监事会负责违规调查,对低于同行协议价或使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核查程序:季度统计低价交易情况,调查企业配合提供单据;秘书处保密被调查公司名和客户名,上报监事会决定是否处罚。
处罚方式:根据情节轻重可选择行业通报批评至政府部门处理。
四、建立自筹资金制度
2004年11月24日会议决定建立鲜香菷输出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促进市场秩序和互律机制正常运行。解释权归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