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现任四川正厅级名单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同时有效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保障国内生产者、企业利益以及国家整体利益,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通过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组织结构与职能分工

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作为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一个部门,其秘书处设在茶土部。

二、价格制度的制定与调整

基于充分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对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进行制定和调整。该价格将由协调组根据成员大会(或通讯方式)的决议来执行。

三、预核签章流程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交纳自筹行业发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及办理流程:

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加急申请,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材料。

商会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并审核符合规定后,在两天内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将签章后的合同寄给申报企业。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以传真形式通知申报企业,并拒绝签章。

经过预核签章的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手续。

四、行业自律机制

监事会议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2004年11月24日会议通过了违规认定和处罚标准:

1-6项列出了违规行为类型及其相应处理办法。

五、维护行业秩序与自律机制运行顺畅ity支持法案通过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于企业出清,同时保护国外客户权益,不得参与欺诈活动。解释权归于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