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文化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洞悉政策共享商机签署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的自律与互律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鲜香菇出口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保障我国的菇农、生产企业、行业利益以及国家整体利益,以及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鲜香菇出口企业经过深入讨论和协商,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我们的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并设立在商会茶土部办公。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我们将充分征求所有成员企业意见,并通过充分沟通后,在成员大会(或通过通讯方式)上进行表决,以确保价格条款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1. 输出合同中涉及价格条款的项目;2. 确认是否交纳了鲜香菇出口自筹行业发展资金;3.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办理流程: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相关合同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需要加急办理的情形,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交材料。

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则在合同上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同时,对于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收到全部材料后的两日内发送已签章确认函给出发企业。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签章,并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人。

该等已经获得预核签章确认的手续文件可直接用于海关报关放行。未经此类预核验出的合同则无法接受报关处理。

预核签章效力为一个月届满后,如果超过有效期限仍需发货,则需重新按照以上流程办理。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违规行为。2004年11月24日,我们会议通过了如下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罚措施:

1-6项列出了具体违规行为及其相应处罚措施。在保护公司秘密的情况下,调查结果将呈现给监事会,由其决定严重程度,然后由经理事会和会议大多数票决定实施相应惩罚措施。

五、本次会议还决定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此制度详见附件b。解释权归于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