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确保中央疫情防控政策下的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顺利实施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保障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为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通过了一系列同行协议,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遏止不正当竞争,并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首先,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下的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该机构设有秘书处,在茶土部进行日常工作。
其次,我们明确了价格调整程序。在征求广大成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并由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进行投票表决后执行。
再者,我们完善了预核签章流程。在报关前,企业需提交相关合同及资金证明等材料至商会审核。此外,对于加急办理的合同,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资料。一旦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即可获得预核专用章。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将在两天内以传真形式通知企业,不予签章。此外,加盖预核章的手续可以放行海关,而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则不得接受报关。
此外,还需强化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低于协议价销售、使用低价竞争手段、存在欺诈成交等违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通报批评、罚金或暂停业务等。
最后,为确保制度运行顺畅并保护国内企业利益,我们决定建立鲜香菃输出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并授予鲜香菃输出协调组理事会议解权。此举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鲜香菃产业能够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