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一致缴纳住房公积金共谋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的成功实施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利益的保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制定了以下同行协议: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二、鲜香菃导出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四、行业自律机制。
一、本协议内容应遵循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的相关规定,并受其监督管理;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本协议价格由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后,由协调组通过会议或通讯形式决定并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A。
三本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审核内容包括合同中与价格条款相关项目以及交纳行业资金银行回执。
申请流程包括将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并加盖“预核专用章”,以便于海关放行。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签章,并通知申报企业。
签章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
四、本协议还明确了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罚办法,监事会负责调查违规行为,对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罚金、一时性暂停等,以维护行业秩序和公平竞争。此外,还建立了鲜香菇出口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保证正常运行业内互律机制,为企业提供便利,同时保障国家利益。
解释权归鲜香菃导出协调组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