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达成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和调整鲜香菷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鲜香菌输出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过通讯形式)通过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输出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芯木輸出自筹業界發展資金銀行回執;
交納商會簽章服務工作工本費銀行回執。
(二)申请和办理
輸出企業在報關前,應將輸出合同及交納業界資金證明等材料複印件郵寄或送達商會。
在輸出企業申報材料齊全,並經商會審核符合“鮮芯木輸出同行協議價”的情況下,商會將於輸出的合同上加蓋“輸出品價預核專用章”。同時應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加蓋專用章后的輸出品合同寄送申報企業。
對不符合要求的輸出品合同,則由海關拒絕放行。
輸出品通過海關時,只有加蓋了“輸出品價預核專用章”的输品合同才能被放行。未经预先签章的手续则不能接受报关。
四、行业自律机制
鮮芯木输出協調組监事會負責對涉嫌違規的情況進行調查。2004年11月24日鮮芯木输出協調組会议通過了如下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罚措施:
下列行为認定為違規:
低于同行协议价输出鮮芯木;
以低價競爭的手段爭取客户;
成交合同存在欺诈或造假情况;
成交没有备案,或以商品编号进行交易;
核查程序:
1)每季度结束,对低于同行协议价进行调查;
2)被调查企业必须接受并配合提供相关单据等调查要求;
3)对违规行为,由监事会认定其严重程度,然后向经理事会和业内大会提出处理建议,
并根据所犯错误轻重给予相应惩罚,如通报批评至取消预先签章资格等;
4)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呈请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5.保证行业自律机制正常运行,为便利企业输产品,同时2004年11月24日鮮芯木输出协调组会议决定建立鮮芯木输产品业界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