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践行师德师风共创高品质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的自律与互律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鲜香菇出口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此来保障国内的菇农、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利益,同时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达成这一目标,鲜香菇出口企业在会议上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作为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一个重要部门,其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所有成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和调整鲜香菃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通过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采用通讯形式)进行审议后实施。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审核合同中与价格条款相关的项目;
验证交纳鲜香菃输出自筹行业发展资金及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合同副本及证明材料邮寄或送至商会。
对于加急办理需求,可使用传真方式提供材料。
商会将对提交齐全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加盖“预核专用章”,并两日内寄发给申请人。
对不符要求的合同,不予签章,并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人。
加盖“预核专用章”的合同方可由海关放行;未经预核签章的手续则不得接受申报。
五、行业自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违规情况。2004年11月24日,在协调组会议上,对下列违规行为作出认定并提出相应处罚:低于同行协议价销售,或以低价竞争客户,或存在欺诈等问题。违规公司将被通报批评或罚金甚至暂停业务直至一年。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对涉嫌欺诈国外客户的情节严重处理政策,以保护国内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六、本制度旨在维护良好合作关系,为各参与方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环境,有助于提升国际信誉,同时保证行业健康稳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