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的遗产继承新规确立公平原则的变革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明确了遗产分配应当基于“一份子一份”的原则,即每个继承人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和贡献等因素获得相应的遗产。
新的《民法典》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不论是劳动所得还是其他形式的收入,都将被视为共同家计。因此,在继承时,这些财产也会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合法继承人。
《民法典》还特别强调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生养孩子及维持家庭生活所需物品、工具、设备等负担与享受的人格尊严和经济利益应当得到平等保护。在离婚或死亡后,对于这些共同拥有但不具备特定归属权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方式来确定分配比例,以达到公平共赢。
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注,《民法典》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有效性受到限制,并且他们不能独立做出具有债务效力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如果未成年人参与到有偿劳动中,他们所获得的报酬可以作为独立个人进行支出,但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才能用于购买教育用品或其他必要消费品。
最重要的是,《民法典》通过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人身权保护体系,对于遗嘱制定的自由度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同时保障了受益人的合理权益。例如,尽管 Testamentary freedom(即死者在生前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资产)被保留,但同时设立了一系列关于 Testamentary capacity(即死者的意志表达能力)的限制措施,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心智障碍者或者被欺骗者的情况。此外,还引入了赠与登记制度,使得赠与行为更具透明度,从而减少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