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人物共商法律法规签署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和调整鲜香菷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鲜香菌输出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过通讯形式)通过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 香 菌輸出自筹業余發展資金銀行回執;
交納商會簽章服務工作工本費銀行回執。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業在報關前,應將輸出合同、中交納工業資金證明等材料複印件郵寄或送達商會。對於申請加急辦理的輸出合同也可采用傳真方式提供上述材料。
在輸出企業申報材料齊全,並經商會審核符合“鮮 香 菌輸出同行協議價”的情況下,商會在輸出合同上加蓋“輸出品價預核專用章”。同時,此時應以郵寄方式向發單企業發送已加蓋章數據文件。此資料為準確日期起算之後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於未能滿足要求的輸出品項合同,不予簽章,並以傳真形式通知其之後兩個工作日內。
輸出品項到海關進行報關手續時,以有“預核專用章”標記為依據放行。在沒有此類別標記的情形下,其無法獲得海關放行。
已經通過了預核簽章處理過程中的商品有效期限為一個月。如果超過有效期限仍需運送品物,這些商品就必須重新按照這樣子進行預先檢查並且加上相關的手續。
四、行业自律机制
鲜食原料产品贸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违反规定进行检查。2004年11月24日,在一次会议上,他们决定了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罚标准:
认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低于行业协议价销售水发酵菌类产品;
以低于竞争对手报价8%为条件来获取客户;
有欺诈成交情况;
成交记录没有归档,或使用虚假单证进行交易;
拒绝提供所需资料给鉴定部门或者故意隐瞒事实;
被认定的违反规定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核查流程:
每季结束时,将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与进口国家海关统计数据相结合,对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水发酵菌类产品的情况进行调查;
对被调查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秘书处提供相关单据等调查要求;被调查单位可以向秘书处提交申辩材料;
(3) 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只有当公司名称和客户名称不会导致直接识别时才公开结果;然后,由监事会审查结果,并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建议给经理事会审批后实施;
(4) 秘书处鼓励并保密举报来源;
(5) 处罚完毕后,被罚单位可以写信请求撤销惩罚,当秘书处确认无误后,将报告监事会讨论并决定是否撤销;
处罚措施:
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可以选择以下措施作为惩罚:
a) 行业通报批评,
b) 罚款,
c) 列入黑名单暂停三个月至一年内所有预处理活动权限,
d) 情节严重者,可推荐政府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条例采取行动;
五个关于保证正常运行及便捷化流程,以及保护国内业界利益而言,我们还进一步决定建立一个用于管理资金的事务制度,并解释权归属于该组织委员会成员持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