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市场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考试题库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制定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和调整鲜香菷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鲜香菌输出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过通讯形式)通过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 香 菌輸出自筹業界發展資金銀行回執;

交納商會簽章服務工作工本費銀行回執。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業在報關前,應將輸出合同、中交納業界資金證明等材料複印件郵寄或送達商會。

在輸出企業申報材料齊全,並經商會審核符合“鮮 香 菌輸出同行協議價”的情況下,商會於輸出合同上加蓋“輸出品價預核專用章”。同時,要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加蓋專用章后的輸出品合同寄送申報企業。

對不符合要求的輸出品合同,商會不予簽章,並於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申報企業。

輸出品企業至海關辦理輸出品报关手續時,由於加蓋有“输品价预核专用章”的输品合同方可放行。對于未经 商會預核簽章 的输品合同,不受海關接受报关。

经过 商會 预核签 章 的输品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发货时间超过有效期限,该输产品企业应重新按此程序办理预核签 章 手续。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鮮 香 菌 输出 协調 组 監事 会 负责对鮮 香 菌 输出 企 业 涉嫌违规的情况进行调查。在2004年11月24日,由于保护企业利益,不接受非法低价竞争,以及维护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如下认定及处罚:

1.認定的違規 行為:

以低于當地市場平均水平之商品進入市場進行競爭;

不遵守聯合協議價格進行交易;

欺詐或造假成交單據;

未按照規定向秘書處提供相關文件;

拒絕或者妨礙監事委員團進行調查;

2.調查程序:

每季度結束時,由秘書處根據中國海關統計數據與進口國海關統計數據對低於同行協議價格進行交易的事業單位進入市場的情況進行調查;

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必須接受並配合秘書處提供相關文件等調查要求,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可向秘書處提出異議資料;

為保護事業機密信息,只要被調試的事業單位名稱與其客戶名稱均不得公開,其結果將提交給監事委員團作為違規程度判斷依據,其結果經由監事委員團通過後,在管理機構層級上決定是否實施相關工業管理措施;

秘書處鼓勵並接納公司舉報且保密舉報公司名與客戶名,

處罰期滿後,被罰的事情體育產物可以向秘書處提出寫面請求恢復權力,如果被准許則從恢復日期起算計算新的十天無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