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市场

教育法律法规协调组探索鲜香菇出口协议的智慧之旅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一系列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设有专门的茶土部作为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秘书处。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后,协调组通过全体会员大会或通讯方式通过后的价格变更实施。

三、申报预核签章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交纳鲜香菇输出自筹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服务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与办理: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向商会提交复印件材料。

商会对符合条件的合同加盖“预核专用章”,并在两日内寄出。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签章并通知。

海关仅接受加盖“预核专用章”的合同放行。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调查涉嫌违规行为。2004年11月24日,由协调组会议认定如下违规行为及其处罚:

低于行业协议价销售;2-6项为不正当竞争手段,如下:造假单据等;7项为未备案或提供虚假信息。

五、保证机制运行

建立鲜香菷输出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