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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电子书免费下载引领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同行共赢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有效维护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农民和国家的利益,以及推动产业健康稳健发展,以下是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在2004年11月24日会议上达成的一系列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设有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其秘书处位于茶土部。这个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行业,以确保所有交易遵守规定。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

在征求广泛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并更新价格指导原则(附件A)。任何价格变动都需要通过成员大会或电子通讯形式进行投票,并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

三、申报预核签章手续

申请程序:企业必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及支付款项证明等文件至商会。

审核流程:商会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价格标准。一旦通过,将在合同上加盖“预核专用章”,并返回给企业。

报关要求:加盖了该章的合同可直接办理报关;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将被拒绝放行。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若发现下列行为,即视为违规:

出口价格低于同行协议价;

以低价竞争客户;

欺诈或造假成交合同;

未备案或提供虚假单据;

拒绝接受调查。

调查过程中,保护企业信息隐私,只公开违规公司名和客户名。监事会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向经理事会议员大会提出处罚建议,如通报批评、罚金甚至暂停服务等。在犯错后,如果提交书面申明并获得审查,该处罚可能被撤销。

五、新措施保障正常运行

为了便捷企业贸易,同时防止欺诈,建立了鲜香菃输出自筹资金管理制度(附件B),以保证整个体系运作顺畅。此外,对于存在欺诈情况的国外客户,将予以通报,不再提供服务,以保护国内市场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