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民法典物权法赋能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稳固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利益的保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制定了以下同行协议: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在征求成员意见后,协调组通过会议或通讯形式确定价格,并在会员大会上通过执行。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四、行业自律机制。监事会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为维护行业秩序,规范市场竞争,提高贸易效率,确保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被有效逾越,本协调组于2004年11月24日通过了《关于认定并处理鲜香菇出口企业违规行为的规定》:

定义了六种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明确了调查程序。

提出了五种处罚措施。

此外,为保证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本协调组还决定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于成员企业。此项解释权归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