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合理使用青霉素类兽药治牛病

严格掌握用药范围

青霉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疾病,如呼吸系统感染、炭疽、败血症等有很好的疗效,对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都有强大的抗菌作用;苯唑青霉素、邻氯青霉素、双氯青霉素、苄星青霉素则对耐青霉素的金葡萄球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乳腺炎、创伤感染及败血症等有可靠的疗效。

选择适宜的给药途径

绝大部分青霉素类兽药对酸不稳定,内服易被胃酸和消化酶所破坏,故内服效果差或无效。青霉素类兽药最适宜的给药途径是进行肌肉注射,肌注后吸收快而完全,疗效确切。

临床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兽药用于动物机体一般无不良反应,但对个别家畜偶见有过敏反应,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易过敏家畜中以马、骡、猪、犬等多见,注射后不久出现流汗、兴奋不安、肌肉震颤、心跳加快、呼吸困难、站立不稳、抽搐等症状。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同时,用肾上腺素或地塞米松进行抢救。

2.青霉素钾盐不宜静脉注射,宜进行肌肉注射。在使用青霉素钾盐时还应注意动物的血钾变化,一般禁止大量使用,特别对高血钾患畜禁用。

3.青霉素类兽药不宜空腹注射,以免患畜因血糖较低而引起昏厥。

4.不应随意加大剂量。大剂量或超大剂量使用青霉素类兽药,可干扰凝血机制而造成出血或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引起动物抽搐、大小便失禁、甚至瘫痪等症状。也可使耐药菌迅速诱导产生分解青霉素的β-内酰胺酶。所以在兽医临床上应严格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青霉素类兽药应即溶即用。由于青霉素类药物的水溶液不稳定,在室温下溶解的时间越长,其效价就越低,分解产物也就越多,致敏物质也就不断增加。所以应做到即溶即用,以确保药效,减少毒副作用。

6.注意配伍禁忌。磺胺类钠盐与青霉素混合,会使青霉素失效;青霉素与庆大霉素合用,会使庆大霉素失效;青霉素不能与四环素、碳酸氢钠、维生素c、阿托品等混合使用,否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