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与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论文共谋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同时保障国内菇农、企业和国家利益,我们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以下是我们在2004年11月24日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会议上达成的一系列协议:
一、组织架构
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并设有秘书处负责具体事务。
二、价格调整流程
通过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在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中进行投票。
三、预核签章流程
申报内容包括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交纳行业资金证明以及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申请企业需提供复印件至商会,并可选择传真方式加急处理。
商会审核后,加盖“出口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寄送合同给申报企业。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通知申报企业,并不予签章。
四、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罚
鲜香菇出口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
下列行为视为违规:低于行业协议价销售;以低价竞争;存在欺诈或造假等情况。
被调查企业需配合调查,若被认定违规,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通报批评、罚金或其他相应处罚。
五、高效运行机制
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利益,不得与存在欺诈行为的国外客户成交。同时,我们决定建立鲜香菃输出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促进市场秩序和合作关系。解释权归鲜香菷输出协调组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