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民法典电子书免费下载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与民法典之美妙对接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同时有效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保障国内生产者、企业利益以及国家整体利益,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协调组”)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下设立,并由茶土部负责秘书工作。为此,我们制定并调整了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以期实现价格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协议价的制订与调整
在充分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后,由协调组根据市场状况和成本因素等因素进行制定。
一旦协议价确定,将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会员企业,并在协调组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决。
对于加急申请的同行协议价变更,也可采用传真形式进行沟通。
预核签章流程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向协调组提交完整合同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加盖“预核专用章”,并在两日内寄回原发件人。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合同,商家将以传真形式告知并拒绝签章。
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a) 监事会负责监督违规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
1)低于同行协议价销售;
2)以低价竞争客户;
3)存在欺诈成交或造假情况;
4)未备案或伪造单证;
5)拒绝监事会调查;
b) 核查程序包括季度统计、调查、申辩及保护企业隐私等步骤。
c) 处罚办法依据情节轻重对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罚金、三至一年的预核签章暂停直至取消业务资格等处罚,并有可能向政府部门举报严重案例。
支持行业自律机制运行
a) 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支持行业活动和服务。
解释权归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