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做法

党内法规的类别之下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精心策划推动了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的签署与实施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机制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规范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并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此,鲜香菇出口企业在2004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设立了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其秘书处位于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和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该价格将由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通过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相关的项目。

交纳鲜香菇输出自筹行业发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前,将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加急办理的合同,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材料。

商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所需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寄出时间为准发送给申报企业。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通知申报企业并拒绝签章。

海关凭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的合同放行;未经预核签章的手续则被拒绝。

五、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罚

监事会负责检查涉嫌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低于协议价销售、以低价竞争客户等。如果发现欺诈或造假成交合同,或未按规定备案,将被视作严重违规。每季度结束时,对低于同行协议价出售者的报告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处罚措施,如通报批评、罚金甚至暂停其业务许可证。此外,对存在欺诈国外客户的也将予以通报并禁止国内公司与之交易,以保护国内利益不受侵害。

六、本制度旨在保障我国鲜香菇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了鮮香菷輸出品業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明确解释权归鮮香 菌輸出品協調組理事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