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蚕病综合防治
在养蚕过程中,往往由于传染性蚕病的发生,造成蚕茧欠收和茧质下降。因此消毒防病必须贯穿养蚕的全过程。在重点抓好养蚕前消毒的基础上,做好蚕期防病和养蚕结束后的消毒工作,进行综合防治才能彻底消灭病菌,杜绝传染性蚕病的发生。
一、及时淘汰病蚕。许多传染性蚕病,如中肠型脓病、病毒性软化病、微粒子病、细菌性胃肠病等。蚕在染上上述病初期往往表现出生长迟缓、蚕体瘦小、发育不齐等症状。此时已有大量毒力很强的病原微生物,通过病蚕的粪便,消化液等排出体外,污染桑叶和蚕座,是造成再次感染,是蚕病传染暴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践证明,大小蚕同室饲育,往往会造成后批蚕大发蚕病,若尽早发现病蚕,分室饲养小蚕,人员、蚕室、蚕具专一使用,不仅可以提高饲养水平,而且是预防蚕病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蚕体蚕座消毒。污染蚕体蚕座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来自于蚕座内病蚕的排泄物、消化液或体液。此外,室外病原微生物随桑叶、养蚕用具或饲育员携带入室,也可以随空气流动,随尘土沉落在蚕座上。所以,定期进行蚕体蚕座消毒,能起到即时杀灭病原微生物的作用,是预防蚕病发生的重要措施。
目前,生产上普遍作用的有蚕体蚕座消毒剂、熏烟剂和液剂三种。粉剂主要有石灰粉、漂白粉、防僵粉、防病一号、蚕座净等;液剂有防僵灵2号;熏烟剂有优氯净等。这些药剂一般自收蚕开始,每日起蚕使用一次,僵病经常发生的地区和季节,在各龄盛食期增加一次。已发生僵病时,每日使用一次,连用数日,直至僵病不再发生为止。
新鲜石灰粉是养蚕生产中应用最广,经济有效的消毒剂。一般从第三龄开始,每日使用一次。已有蚕病发生时,首先严格拾除病小蚕,适当增加使用次数。
除病一号分小蚕用和大蚕用两种。一般蚁蚕及各龄起蚕各使用一次,有蚕病发生时可每天使用一次。用纱布包好均匀撒在蚕座上,以蚕座及蚕体表面盖一层薄霜为宜,使用量随蚕龄增大而增加。使用时保持蚕座干燥,不能喂湿桑叶。
蚕座净的用法与防病一号相同。
漂白粉也可以与石灰粉混合,配成含有效氯2%(小蚕用)或3%(大蚕用)的防僵粉使用,用法与防病一号相同,但要注意现配现用,用后即时除沙。
三、养蚕操作中的防病措施。养蚕操作过程中的防病措施有:⑴未经消毒的蚕具、禁止带入蚕室使用。⑵运送蚕沙的用具同运桑叶的用具严格分开。⑶除沙后的蚕网经常曝晒消毒。⑷进入蚕室和贮桑室坚持换鞋,给桑,调桑前和除沙后洗手。⑸设置专用贮桑室,贮桑室和采桑用具每龄0.5%有效氯漂白粉液消毒一次。⑹除沙后蚕室地面用0.5%有效氯漂白粉或石灰浆消毒。⑺病蚕不许乱丢或喂养家禽,应放入石灰浆中浸渍消毒后再深埋于土中。⑻蚕沙用作肥料,必须经过堆制,充分发酵腐熟后方可使用。禁止在蚕室、桑园附近摊晒蚕沙。
四、养蚕结束后的消毒。养蚕结束后的消毒,俗称回山消毒。养蚕采茧结束后,遗留的病蚕尸体,蚕粪及死笼烂茧等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容易扩散到蚕室、蚕具及周围环境,成为下一季蚕的传染源。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⑴将养蚕、上簇用过的蚕具等物先用0.5%有效氯漂白粉或1-2%石灰浆喷洒消毒,然后清洗、晒干、存放。⑵将用过旧簇、废物烧毁,或集中起来与蚕沙一起堆肥。若有些簇具仍需继续使用,必须经消毒后集中妥善保管。⑶蚕室、贮桑室、簇室清洗消毒,彻底消除病蚕尸体、烂茧、蚕沙等残留物。⑷蚕室周围环境要清扫干净。
五、选养强健品种,加强饲养管理。蚕的抗病力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因此,选养强健的蚕品种,增强蚕的体质,是蚕病防治的一个重要环节。
大蚕期抗病能力比小蚕强,但此时对高温多湿的环境适应性弱,大蚕期要特别防止高温闷热,加强通风换气,蚕座稀放,良桑饱食。
六、防治桑园害虫,避免相互感染。桑园害虫也可发生僵病、病毒病、细菌病、微粒子病等病害,其中不少病原微生物可与家蚕相互感染,成为蚕病的传染来源。桑园施用农药时,要与养蚕密切配合,避免桑叶污染,并根据农药的残效期限,划片分区施药和采叶。
七、及时诊断蚕病,控制病势蔓延。蚕病种类不同,病状各异。同一病例,由于发病时期不同,症状也不尽相同。病蚕大多在发育迟缓的迟眠蚕弱小蚕中首先发现。在进行蚕病诊断检查时要以迟眠蚕、弱小蚕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查检最终达到对蚕病及时诊断综合防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