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做法

鸡抗球虫病用药问题4注意

鸡球虫病是鸡肠道感染一种或多种球虫所引起的一种急性流行性寄生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疾病病种。以3月龄以内的雏鸡最易感染发病,死亡率可达70%左右。病愈的雏鸡往往数月内不易恢复健康,成鸡多半是带虫者,对生长和产蛋能力都有很大影响。其他家禽如鸭、火鸡、鸽、鹌鹑等均可感染发病。严重地威胁着我国养鸡业的发展。目前防治鸡球虫病,除加强饲养管理,病鸡隔离,消毒和增加营养外,正确选择和使用抗球虫药,是一个重要手段。使其达到既疗效显著、经济实用,又不易产生耐药性,食品安全卫生,对健康无害的目的。现就防治鸡球病用药的有关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

及时确诊,有针对性地用药在已知的鸡体内11种球虫中,鸡艾美耳球虫有7种,即脆弱(盲肠)艾美耳球虫、毒害艾美耳球虫、锥形艾美耳球虫、巨型艾美耳球虫、哈氏艾美耳球虫、和缓艾美耳球虫、基前艾美耳球虫。这些球虫的致病力和致病部位不尽相同,其中有两种致病力最强,1种是脆弱艾美耳球虫,寄生于盲肠,主要危害雏鸡;另一种是毒害艾美耳球虫,主要寄生于小肠中段,雏鸡和幼鸡都能感染。后5种球虫中,除巨型艾美耳球虫主要寄生于小肠中段外,其余4种均主要寄生在小肠前段。虽然在临床上常以混合感染的情况出现,但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球虫对药物敏感性差异很大。例如:氯甲吡啶酚(可爱丹、康乐安、克球粉)对盲肠球虫作用最强,主要作用于球虫生殖周期的第1天,常作为预防,可在感染前给药;氨丙啉作用于球虫生殖周期的第3天,对盲肠球虫和小肠球虫同时产生较强的作用,但长期使用可引起维生素B1的缺乏,与抗球虫药合用效果较好;磺胺类、抗菌增效剂作用于球虫生殖周期的第4天,一般在鸡群出现症状后使用。但球虫对磺胺类药可产生耐药性和交叉耐药性,因此,在鸡发生球虫病时,应及早确定致病虫种,选用针对性的抗球虫药来控制球虫病的发展。

用药勿影响鸡抗球虫的免疫力成年鸡只所以很少表现球虫病症状,主要是由于年龄不同产生带虫免疫力不同所致。所以借助免疫手段是控制鸡球虫病的重要措施。由此来看,一种良好的抗球虫药,除了应具有广谱、高效、低毒外,还要不影响对球虫的免疫力。否则,即使防治暂时成功,也由于抑制了免疫力而会导致更严重的球虫病暴发。如氯甲吡啶酚和喹诺酮类在球虫生活发育周期第一天发挥高峰作用,往往能明显影响对球虫的免疫力,另外,莫能菌素(按有效成分计算拌料121ppm)、盐霉素(80ppm)。

拉沙里菌素(75ppm)、癸氧喹啉(30ppm)也抑制鸡对球虫的免疫力,这些药物使用时疗程相对较长,过早停药可能引起球虫病复发。而发挥高峰作用在球虫生活发育周期第4天的磺胺类、抗菌增效剂、氯苯胍(33ppm)、球痢灵(125ppm),则完全不影响对球虫的免疫力。据对巨型艾美耳球虫感染2周龄~3周龄小鸡后,使用尼卡巴嗪、氨丙啉、磺胺喹恶啉和氯甲吡啶酚进行的观察,根据给药后产生免疫力的强弱表明,氯甲吡啶酚适用于小鸡(包括蛋用雏鸡),但不适用于后备母鸡和蛋鸡。磺胺喹恶啉则较适用于后备母鸡。因此养鸡场和专业户在选用抗球虫药时应引起注意。

预防耐药性的产生球虫接触药物后引起的敏感性降低就称为耐药性。耐药性的出现往往使球虫病的防治失败,重者在用药情况下仍然暴发球虫病,出现血痢和死亡。轻者药效降低后引起增重下降和饲料转化率降低,在经济上给养鸡业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产生耐药性时间的长短,科学选药虽然球虫对很多抗球虫药都能产生耐药性,但产生耐药性的时间长短不一,其中以咪唑双酰胺最快,喹诺酮类稍慢,氯甲吡啶酚和氯苯胍更慢,再次是磺胺类、呋喃类、氨丙啉、球痢灵,而莫能菌素和盐霉素几乎不发生或很慢发生耐药性。

轮换或配合用药,减少或延迟耐药性的产生轮换用药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一般1周~2周)连续应用某一种药物,然后再换另一种不是相同化学类的药物,以避免由于药物长时间使用而产生的耐药性。配合用药是指使用两种或多种不同活性的抗球虫药,利用它们之间的协同作用或增强作用,提高疗效。例如乙氧乙胺苯甲酯相继地与氨丙啉,磺胺喹恶啉混合,而氯甲吡啶酚则用苄氧喹甲酯混合,可以增强抗球虫效果。

根据鸡的生长周期和饲养条件灵活用药因肉用仔鸡生长周期短,可采用在仔鸡整个生长周期内应用抗球虫药预防。为防止药物残留,在上市前5天~10天应使用低浓度无需停药的抗球虫药,如氯甲吡啶酚等。产蛋鸡和种鸡,因生长周期长,一方面要预防球虫病的暴发,另一方面要使鸡产生抗球虫免疫力。因而一般只在产蛋前轮换或配合使用不影响鸡产生抗球虫免疫力的药物,如磺胺类、抗菌增效剂、氯苯胍、球痢灵、尼卡巴嗪等。饲养条件不同用药方法也不一样,从平养到网养时,在平养时用常规量的抗球虫药,到网上时一般就可不用药了。从平养到平养时,在雏鸡时用适当水平的抗球虫药,以减少卵囊的数量并使鸡获得一定水平的免疫力。移到新舍时,要用新的垫料,以防原垫料污染成年鸡舍,在后期不用药一般也不会发病。

注意食品卫生,保障健康很多抗球虫药进入鸡体后,如不给予一定的停药期,在肉蛋品中往往存在药物残留。这类肉蛋品,如果长期被食用,能影响健康。所以,除少数药物,如氯甲吡啶酚、喹诺酮类、氨丙啉、球痢灵等以低浓度加入饲料中,不需停药外,大多数抗球虫药在鸡及其产品上市前均需一定的停药期。在正常使用药物剂量的情况下,卡巴嗪需停药4天,氯苯胍、呋喃西林等呋喃类药物、新型磺胺类药和抗菌增效剂的停药期均不应少于5天,磺胺喹恶啉需停药10天。新生产的抗球虫药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停药期停药。如药物剂量加大,则应根据允许的残留量标准适当延长其停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