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文化

国家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下的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通过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和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并调整鲜香菷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该价格将由鮮香茸輸出協調組會員大會(或通訊形式)通過後生效。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香茸輸出自筹業界發展基金銀行回执;

交纳商會簽章服務工本費銀行回执。

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業在報關前應將合同副本及交納工業基金證明等材料郵寄或送達商會。

对於申請加急處理的合同,可使用傳真方式提供上述材料。

商會審核後,加蓋“輸出價格預核專用章”。該步驟應完成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並將加蓋專用章之合同寄發給申報企業。對於未經預核簽章之合同,不予放行。

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export report時,由於已有預先取得“輸出價格預核專用章”,因此可以順利放行;若超過有效期限需重新按照此流程進行預先檢查。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鲜甘草输出的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2004年11月24日,在鮮甘草输出的协调组会议上,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认定与处理:

1)低于规定价格输出鮮甘草;

2)以低价竞争获得客户;

3)成交合同存在欺诈或造假情况;

4)成交没有备案,或以商品编号输出;

5)不提供所需单证,或造假单证,以及拒绝接受监事会调查;

核查过程包括季度统计分析以及海关统计数据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向相关企业发出调查通知。被调查企业必须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果有异议,可以提交申辩材料。最终结果由监事会认定后提出处罚建议给经理事会议决,并且向业内公布结果。如果问题解决,将取消处罚决定。

五、新措施来保证行业管理制度正常运行,方便业务操作:

建立鮮甘草输出的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

解释权归鮮甘草输出的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