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文化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缴纳政策新动力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的自律与互律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鲜香菇出口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保障我国的菇农、出口企业、行业和国家利益,以及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协调组在其会议中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该协调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其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及调整程序。在充分征求成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该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鲜香菃料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此后,该价格将通过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讯方式进行审议并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一)审核内容:1. 对于所有涉及价格条款的合同项目;2. 确认是否已交纳了鲜香菃料出境所需行业发展资金,并提供银行回执;3.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并提供相应银行回执。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业在报关前必须邮寄或送达复印件材料至商会。

商会审核完成后,将在两日内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寄回原发件人。

对于未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以传真形式通知企业,并拒绝签章。

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的合同方可通过海关报关流程;未经预核签章的手续则不得接受申报。

预核签章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时还需重新办理。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此机制由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2004年11月24日,在一次会议上,他们决定认定以下行为为违规:低于行业协议价出售鲜香菃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争取客户,或存在欺诈成交情况等。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将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如通报批评、罚金甚至暂停三个月到一年之久。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提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此外,对那些参与欺诈或逃避管理的人士,也将予以通告并列入黑名单,以保护国内企业利益免受侵害。

五、本制度旨在保证自律与互律机制正常运行,便捷企业活动,为此,2004年11月24日的一次会议中,还决定建立鮮香茸料出入口業自籌資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