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中央组织高瞻远瞩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精心策划与此同时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也在默默书写着合作共赢的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利益的保护,需要规范经营秩序、遏止不正当竞争,并有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此,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制定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设立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其秘书处隶属于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成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通过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其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相关的项目。
交纳自筹行业发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合同复印件及其他材料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加急合同,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
商会审核无误后,在收到材料两日内加盖“预核专用章”,并以传真形式通知结果。
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海关不接受,已签章的可放行。
四、行业自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于违反规定者,可采取通报批评至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具体如下:
认定违规行为:低于同行协议价出货、以低价竞争客户等情形认定为违规。
核查程序:季度统计分析,配合调查要求,可申辩,并保密企业信息;处罚后可申请取消,如符合条件则予以取消。
处罚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至暂停三个月以上一年之久的预核签证权;严重者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4、本制度旨在保证正常运行,使得企业能更便捷地进行国际贸易,同时建立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见附件B)
解释权归鲜香菇输出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