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价格

民法典智慧引领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签署同行协议开启新篇章

为了确保行业的自律与互律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鲜香菇出口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此来保障国内的菇农、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利益,同时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达成这一目标,鲜香菇出口企业在会议上签署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其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来自各个会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和调整鲜香菃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这些价格将通过电子方式或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且只有经过协调组成员大会通过后的价格才正式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输出合同中的所有涉及到价格条款的项目。

确认是否已交纳了所需的自筹资金,以及银行回执是否齐全。

确认是否已经支付了商会提供服务的手续费,以及相关银行回执是否完备。

(二)申请和办理过程:

出口企业必须在报关前,将输出合同复印件及其他必要文件邮寄至或亲自送达于商会。对于加急处理需要的情况,可以采用传真方式提交材料。

一旦所有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并经由商会审核确认为符合“鮮香菰出同行協議價”的标准后,将专用章贴于输出合同上。此外,应在接收全部申报材料两日内将加盖专用章后的输出合同邮寄给申报企业,以计时开始效力期限。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输出合同,不予以签章并以传真形式向申报企业发出通知。

在海关进行输出报关时,只有携带有该专用章标记的输出合同才能被放行。如果未经预先核查签章,则海关拒绝接受任何报告。

已经获得预先核查签章但超出了有效期限的一月内完成发货,若超过则须重新按照相同程序办理预先核查签章手续。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规则的情况。在2004年11月24日举办的一次会议中,对下列行为进行了认定和处罚:

1)低于业界协议价出售鮮香蘑;

2)使用低价策略非法争夺客户份额;

3)存在欺诈或造假的情形;

4)未按照规定登记成交单据,或使用商品编号销售鮮蘑;

5)拒绝提供所需资料,或配合调查;

6)的违规行为被确定为違規情節輕重不同處理措施如下:

行业通告批评;

罚金;

暂停三个月、一年的業內預先簽證權利;

情节严重者將報請政府主管部门依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对那些参与欺诈或帮助國內企業逃避業界管理而導致損害國際客戶信譽並干擾市場公平競爭之國外買家,其名稱將於業界通報,並加入黑名單,而不能再獲得預先簽證服務,並禁止與國內企業交易,以保護本地企業免受侵害。

五、本制度旨在保证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正常运作,为从事者提供便利,同时建立了一套新的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此项解释权归属于鮮甘露輸出品協調組理事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