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精华合同继承知识产权短句摘抄
民法典精华:合同、继承、知识产权短句摘抄
一、合同法律原则
在民法典中,合同的合法性是建立在自愿和公平基础之上的。《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不当的合同。”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完全的意思表示,并且对方无义务履行。
二、物权与担保
物权是指对物品享有使用和处置其上的特定主体。《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了“占有”概念,即占有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占有人未能证明自己并非知道或应知违约行为,就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三、侵权责任制度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涉及到损害赔偿的问题。在《民法典》中,对于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但这种赔偿并不包括过度赔偿的情形。
四、继承与遗产管理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没有安排如何处理其财产的情况下,由生存家庭成员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如果遗嘱人的遗嘱被全部废除,那么按照本节规定执行遗产分配。
五、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国家保护的一种特殊财富形式。《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含清晰准确地说明发明创造及其应用领域,以便公众能够了解该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用于其他目的。”
六、新时代婚姻关系
现代社会对于婚姻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共同生活期限为两年以上等。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书来确定共同生活结束后的财产归属问题。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