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髓引领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签署同行协议开启贸易新篇章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有效维护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农民和国家的利益,以及推动产业健康稳健发展,以下是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会议所达成的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结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下设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其秘书处位于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询成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后执行。
三、申报预核签章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涉及价格条款部分;
交纳自筹行业发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与办理流程:
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加急处理的合同,可采用传真形式提供材料。
商会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加盖“预核专用章”。此外,还需在收到所有材料后的两天内寄出加盖章后的合同给申报企业。
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商会不会签章,并将通知结果以传真形式发送给申报企业。4-5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违规行为。2004年11月24日,会议通过了如下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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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罚程序
每季度结束时,对低于同行协议价交易案例进行调查;被调查公司必须配合调查要求;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辩。此外,对于保护隐私而言,只保密公司名和客户名,不公开调查结果。监事会根据情况决定其程度,并最终由经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决定相应惩罚措施。
六、保证正常运行机制:建立鲜香菇出口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
解释权归属于鲜香菇输出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