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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用菌法律法规解读物品标准详解

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96-1996《食用菌卫生标准》明确规定,食用菌的质量评价指标包括感官和理化两大类。感官指标作为评判食用菌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正常食用菌应具有其固有外形、色泽和香味,不得混入非法种类,产品必须无异味,无霉变,无虫蛀。理化指标则包括砷、铅、汞、六六六和滴滴涕等五项内容,其中铅是重金属,对人体造成多方面危害,其含量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国家标准规定干燥的食用菌不得超过2.0毫克/千克,而鲜品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

汞同样是一种污染物,它通过空气、水质和土壤渗透到环境中,从而污染食品,影响健康。微量汞可能会被排出体外,但摄入过多可导致蓄积性毒素损害健康。因此,对于汞的控制非常关键,国家标准限制了干燥和鲜品中的汞含量分别不超过0.2毫克/千克及0.1毫克/千克。

砷虽然在自然界中相对稀少,但其氧化物如三氧化二砷极为剧毒,因此对于砷的检测也十分严格。在土壤与环境污染的情况下,砷很容易进入食品链,因此国家标准设定了干燥食用菌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而鲜品不得超过0.5毫格/千斤。

最后,还有六六六(DDT)与滴滴涕这两种有机氯农药,由于它们残留期长且曾广泛使用,现在已经被限制或禁用于农业防治以及其他领域。不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化学物质仍然存在于土壤中,对于保护消费者健康来说,也是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在这一点上,GB7096-1996提出了严格的限值:干燥或鲜品都不能超出每公斤零点二米agrams(mg)的限度。

总之,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不仅要求生产商遵守严格的人工管理流程,而且还需不断改进技术以减少环境污染,为维护公共福祉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