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论文的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和调整鲜香菷输出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鲜香菌输出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过通讯形式)通过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输出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芯木輸出自筹業界發展資金銀行回執;
交納商會簽章服務工作工本費銀行回執。
(二)申请和办理
輸出企業在報關前,應將輸出合同及交納業界資金證明等材料複印件郵寄或送達商會。
在輸出企業申報材料齊全並經過商會審核符合「鮮芯木輸出同行協議價」的情況下,商會於輸出的合同上加蓋「輸出品價預核專用章」。
對於未能符合要求的輸出的合同,不予加蓋專用章,並將通知結果以傳真方式告知申報企業。處理時間為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
輸出的企業至海關辦理輸出品報關手續時,其它按規定進行放行。
四、行业自律机制鉴定与处理违规行为
鮮芯木输に出口协调组监事会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2004年11月24日鮮芯木输に出口協調組会议通过了如下違規行为認定的條款及處罰措施:
1)、低于业界标准价输出鮮芯木;2)、以低价竞争的不正当手段爭取客户;3)、成交合同存在欺诈或造假情况;4)、成交无记录,或使用商品编号输出;5)、未提供所需单据或造假单据,以及拒绝接受监事会调查;6)被认定的违反规定行为。
2)、调查程序:
每季度结束时,由秘书处根据中国海关统计,与进口国海关统计,对低于业界标准价输出的企业报关合同等相关单证进行调查。
被调查企业必须接受并配合提供相关单据等调查要求,被调查企业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辩材料。
保护公司隐私,将被调查公司名和客户名保密,结果将上报监事会,由其认定违规程度,再由经理事会议决并获得同意后进行相应行业处罚;
秘书处鼓励并接受公司举报,并保密举报者名称;
处罚期满,当有违规企业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查准确无误后,可取消其原有的处罚决定。
五、本文为保护国内外市場交易诚信與維護相關法規遵循而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