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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全书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共创繁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有效维护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农民和国家的利益,以及推动产业健康稳健发展,以下是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在2004年11月24日会议上达成的一系列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设有专门负责鲜香菇出口工作的茶土部,其下属的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责。

二、制定与调整同行协议价

在充分征求所有会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鲜香菃商品价格(附件A),并通过成员大会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表决,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三、预核签章手续流程

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涉及价格条款部分、交纳行业资金证明以及支付服务费用的银行回执。

申请流程:

a.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至商会。

b. 商会审核完成后,将加盖“预核签专用章”,并在两天内寄送加盖章合同给申报企业。

c.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以传真形式通知,并拒绝签章。

报关过程:海关仅接受已经获得商会预核签章的合同放行,对未经预核签章的手续则予以拒绝。

四、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罚

监事会议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低于同行协议价销售、使用非法竞争手段等。调查程序包括季度统计分析、高级别调查等,并且保护企业隐私。此外,对于情节严重者,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进一步处理。

五、本次会议还决定建立鲜香菃自筹资金管理制度(附件B),以保障行业正常运行,为出货提供便利,同时强化了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