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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10个改变了国家立场的百年律例是谁定的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律法规就像是一座座坚不可摧的堡垒,它们守护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的人类文明都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也记录下了人类智慧与勇气的一部分。在这众多古今中,特别是在近现代史上,有一些法律法规其影响力巨大,以至于能够改变甚至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命运。

首先,我们要提及的是中国近代以来的《民法典》。虽然它并非“百年律例”,但作为一部集结了100条基本民事权利义务规范的大型民法典,其意义重大。这部宪法之外、行政立法之上的法律,是对新时代人民生活方式、社会关系和文化价值观念进行全面更新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一套完备有效的保护手段,而且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必要保障,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其次,英国1833年的《废奴令》(Slavery Abolition Act)是一个极具变革性质的“百年律例”。这一命令宣布从1807年起禁止英国及其殖民地中的所有形式奴隶制,从而彻底结束了一种深刻分裂人性的制度。这项立法对于推动全球废除奴隶制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那些曾经受苦于此制度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他们解放前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再者,美国1865年的《十三改正议案》(Thi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也就是所谓的小修正案,但其内容却如同一道革命性的晴雨表,将美国走向自由与平等,使得黑人获得完全解放,从而打破了南北战争后仍然存在的一种残酷现实——又称作“重建时期”。

此外,还有法国1791年的《人权宣言》,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百年律例”(因为它并不具有直接执行力),但是作为法国大革命精神象征,它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民主思想,对后世产生广泛影响。而俄国1906年的《宪章》则代表了一种改革精神,在沙皇统治下的俄罗斯开启了一段相对宽松政策阶段,即使如此,这份宪章也只是短暂地维持,并未阻止1917年的十月革命爆发。

更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明治维新期间颁布的一系列新的法律,如1871年的《刑事诉讼程序代码》、《海商代码》以及1889年的《宪法》,这些都是日本从封建主义向现代化转变过程中的关键一步骤,它们将传统习俗与西方现代概念结合起来,为日本建设基础设施、促进工业化奠定基础。

最后,还有苏联1922-1936间实施的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其中包括1922年的农村土地全国化令,以及1930年代初期的小农户合作社运动,这些政策试图通过集体化农业来实现共产主义原则,而实际上却导致大量饥荒和死亡,最终成为斯大林统治下苏联灾难性的标志之一。

综上所述,“百年律例”的定义可以理解为那些具有深远历史意义、改变过一个国家或地区面貌或者思路的大规模法律体系。在这个范围内,不论是主张自由民主还是追求共产主义utopia,每一次尝试都留下了一笔宝贵财富,让我们今天能够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设计出既能保障公平正义,又能适应快速变化世界需求的心智决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