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常规法律守护鲜香菇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保障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和国家利益,同时有效克服国际市场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04年11月24日举行的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会议上,就以下事宜达成了共识: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鲜香菇出口事务的部门,即茶土部。该部门负责协调并监督整个行业的经营活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为了确保价格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我们将建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价格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定期审查并根据市场变化对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整。此外,还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征求所有成员企业意见,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以确保每个成员都有发言权。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涉及到的价格条款,以及是否已经支付了所需的手续费。
申请流程:所有申请者必须提供完整且准确的资料,并经商会审核后方能获得预核签章。加急办理时,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处理流程: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将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者。如果符合条件,将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加盖专用章后的合同至申请者处。
报关手续:在报关前,必须使用已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的合同,这样海关才能放行。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我们将建立一个监事会,负责监督和调查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低于协议价销售、新客户争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欺诈或造假成交合同等。如果被认定为违规,将依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如通报批评、罚金甚至暂停服务。
五、保证行业自律机制正常运行措施
我们还决定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我们的成员企业。这项制度旨在提高效率,同时保护我们的成员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