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贯彻执行难题下的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打造同行协议新篇章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保障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利益,同时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必须加强对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的执行力度。为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在充分听取会员企业意见后,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我们的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并设有秘书处于茶土部,这是确保信息流通和政策执行的重要基础。
二、鲜香菃输出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我们将通过全面征求意见并进行深入讨论来确定和调整价格标准(附件A),并在正式通过后的实施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三、申办预核签章手续
对于申请预核签章的合同,我们要求出具完整材料,如合同条款、支付行业发展资金证明以及服务费用的银行回执。在接受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我们将在两天内完成审核并返回结果。如果发现问题,将及时通知申请人以便纠正。此外,加急办理的手续也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资料。我们致力于提高效率同时保持准确性。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监督所有涉嫌违规行为,并根据情况认定其为违规。2004年11月24日,我们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定义:低于协议价销售,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存在欺诈或造假成交;未备案商品编号等都被视为违规。此外,对于拒绝配合调查或隐瞒真相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处罚措施
根据各项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我们可能采取通报批评、小额罚金到暂停预核签章服务等措施,以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予以进一步处理。
六、建立自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我们决定建立鲜香菃输出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
最后,由于解释权归属于鲜香菃输出协调组理事会,本次会议决定对上述内容予以最终确认,并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