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精髓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鲜香菇同行协议之谜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有效维护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及国家利益,保障产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以下是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通过的同行协议:
一、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作为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的一个分支机构,其秘书处设在茶土部。
二、价格制订与调整
我们将充分征求各成员企业意见,并通过集体讨论来制定和调整鲜香菇出口价格(见附件A)。这一决定将在成员大会或通过通讯方式后正式生效。
三、预核签章流程
为了加快办理速度,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交纳行业资金证明和支付服务费用的银行回执等。
(2)申请与办理:
a.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向商会提交复印件,并可选择传真形式提供材料以加急办理。
b. 商会将在收到所有材料并审查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加盖“预核专用章”,并寄送给申报企业。
c. 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商会将于两天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申报企业,并拒绝签章。
d. 加盖“预核专用章”的合同可直接用于海关放行;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则不得接受报关。
四、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我们的监事会负责监督并调查涉嫌违规行为。根据2004年11月24日会议决议,对下列行为视为违规:
a. 低于行业协议价销售鲜香菇;
b. 以低价竞争客户;
c. 欺诈或造假成交合同;
d. 未备案成交合同或使用虚假商品编号;
e. 拒绝配合监事会调查或提供虚假单据。
我们将每季度对低于协议价的企业进行调查,并且鼓励举报。但保护了被调查公司名称和客户信息隐私。此外,对于违规行为,将依照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a. 行业通报批评;
b. 罚金;
c. 暂停三个月至一年之久的预核签章权利;
d.(情节严重) 报请政府部门进一步处理。
最后,我们还决定建立鲜香菇出口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机制运行顺畅,同时方便企业开展海外业务。(见附件B)
此项决策权归属于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