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民法典宣传内容犹如同行协议的双刃剑既保障了交易的顺畅也铸就了合作的深厚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机制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规范贸易行为,抵御不正当竞争,并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通过了一系列同行协议,以保护国内农民、企业和国家利益。

首先,我们成立了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下属的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其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行业活动。

其次,我们建立了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和调整程序。在征求成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制定或调整价格(附件A),并由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再者,我们明确了申办预核签章的手续流程。申请企业需提交合同、资金证明等材料,并在报关前发送至商会。在审核无误后,商会将加盖“出口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在2个工作日内寄回签章后的合同。如果合同不符合规定,商会将通知申请企业,并拒绝签章。此外,对于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海关将不接受申报。

此外,我们还强化了行业自律机制。监事会负责调查涉嫌违规行为,如低于协议价销售、以低价竞争客户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被调查企业可提出申辩,而监事会则根据情况决定处罚方式,如通报批评、罚金或暂停预核签章服务等。

最后,为维护行业公平与秩序,同时保证快速便捷的业务办理流程,我们决定建立鲜香菃出产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

以上措施旨在保障我国鲜香菇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提升其国际竞争力。这一系列同行协议及相关措施,是我们对促进国内外市场互动与合作的一种重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