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与国家疫情政策20条同行共赢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利益的保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制定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组织机构设置
鲜香菇出口行业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价格协议制订与调整
在充分征求成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附件A),并由协调组会员大会(可通过通讯方式)通过后实施。
三、预核签章流程
审核内容包括:
出口合同中涉及价格条款的项目;
交纳自筹行业发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申请与办理:
a.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加急办理的合同,可采用传真提供材料。
b. 商会审核完成后,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加盖“出口价格预核专用章”并寄出。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商会将以传真形式通知申报企业,并拒绝签章;海关仅放行已加盖“输出价格预核专用章”的合同。
四、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鲜香菇出口监事会议负责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2004年11月24日,该会议认定了六种违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
核查程序包括季度统计分析低于同行协议价交易,对被调查企业进行调查,并接受申辩机会。秘书处保密公司名和客户名,以保护企业隐私。
处罚办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金或暂停三个月至一年预核签章等措施,对严重案例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四、新建制度决定
为了便捷业界管理,同时建立鲜香菃外贸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解释权归鲜香菃外贸协调组理事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