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寄生虫病防治措施
影响及危害
1.机械性刺激及损伤。机械性刺激及造成组织损伤是寄生虫病共有的一种特征。如鲺寄生,以其口器及背甲腹面的倒刺刺伤、撕裂宿主皮肤,使宿主十分不安,病鱼出现狂游并跳离水面。大中华鳋的寄生可造成鳃组织的炎性水肿和细胞增生,外观上出现鳃丝末端肿大发白。机械性刺激、损伤可直接造成死亡亦可由此而产生其他病变,带来不良的后果。
2.压挤与阻塞。一些寄生于鱼类体内的寄生虫往往能造成对宿主组织器官的压挤,引起萎缩、坏死和生理机能丧失。这种病变在实质性器官更为常见。如鱼怪的寄生影响宿主生殖腺的发育,导致病鱼不育;舌状绦虫除影响性腺发育外,还可使病鱼体腔鼓起凸出,影响游泳,甚至腹部胀破,导致死亡。侧殖吸虫的大量寄生,可使小鱼的肠道阻塞而致死亡。堵塞还可发生于血管中,如血居吸虫病就是典型的病例,三角形的虫卵堵塞肾血管、鳃血管,引起水肿与鳃丝坏死。
3.掠夺宿主的营养。寄生虫的营养取自宿主,其结果必然是或多或少地对宿主产生某种危害,轻者表现为营养不良,生长发育受影响,重者可至死亡。如寄生于鲟鱼鳃上的尼氏吸虫,每个虫体每天从鳃上吸取0.5毫升血液,每尾鲟鱼严重时可寄生300个~400个虫体,这样宿主每天失血可多至150毫升~200毫升,因之病鱼会很快消瘦。
4.毒素的作用。寄生虫在寄生过程中,其代谢产物排泄于宿主体内。有些寄生虫还能分泌特有的有毒物质,对宿主产生一定的影响。如鲺口刺基部的腺细胞能分泌毒素;大中华鳋摄食时能分泌酶行肠外消化等。
综合预防措施鱼的寄生虫病又称侵袭性鱼病。在池塘养殖寄生虫频发的地区仅仅进行药物预防是不够的,要贯彻“全面预防”的方针。
1.渔池设计和建造应尽量做到符合防病要求。在设计和建设养殖场时,应选择水源充足、清洁、不带病原寄生虫的地方。每个池塘应有自己独立的进、排水口直接连通引水渠和排水沟,当一个池塘鱼生病时,不至于因水流而将病原带到另一个池塘中去。
2.切断传播途径。
(1)建立检疫制度。对从外地引进,或引种到外地去的种鱼、苗种进行检疫,确认无病和无病原后再放养,以防地区性寄生虫病扩散传播。
(2)每年在鱼苗、鱼种放养前对池塘进行彻底的清理,清除杂物、杂草,用药物消灭池中病原生物。必须坚持年年清塘消毒,才能达到预防鱼病之目的。清塘消毒工作主要包括:
清整池塘:每年冬天,待鱼出池后,排干池水,修补池埂,拔除池边杂草,并挖去过多的淤泥。
药物清塘:常用的清塘药物有生石灰、漂白粉、茶饼、氨水等。生石灰不但能杀灭塘内病原、中间寄主、携带病原的动物和敌害,而且还有改良土壤、水质和施肥作用。
(3)购进鱼种放养前和鱼种分塘、转塘放养前都应对鱼体进行药物浸洗消毒、杀虫,切断病原随鱼种进入池塘的途径。预防鱼病发生。
(4)工具专用。养鱼用的工具,往往成为传播鱼病的媒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做到工具专塘专用。如果有困难,则要把使用过的工具经过消毒处理后再使用。公共用具可用10ppm硫酸铜溶液浸洗20分钟,晒干后再使用;不宜用药浸洗的大型工具每次用完后要在阳光下晒干后再用。
(5)许多引起鱼病的寄生虫以其他动植物为中间寄主或终末寄主,如许多复殖吸虫的终末寄主为鸟类,因此通过消灭中间寄主或终末寄主亦可起到控制和消灭病原之目的。
3.强化饲养管理。
(1)饲料清洁。病原体往往粘附在饲料中进入池塘,因此投喂的饲料必须清洁、新鲜,最好经过消毒、杀虫(特别是投喂草及农、副产品的渔塘)。最好投喂颗粒饲料。
(2)食场药物杀灭。残渣剩饵往往成为病原体的繁殖场所,因此要经常对食场进行药物杀灭寄生虫。
(3)药物预防。鱼病易发季节定期泼洒药物全池消毒和定期投喂药饵,控制病原孽生,以达到防病效果。
(4)拉网和装运活鱼时,避免鱼体受伤。鱼体的黏液层、鳞片、皮肤、黏膜和各器官的分泌物等都有预防病菌、寄生虫侵袭的作用,当其完整无损时,许多病原生物就无法攻破这些屏障,但当鱼体受到损伤时,病原生物就有机可乘,很容易进入鱼体并大量繁生,从而爆发鱼病,如赤皮病、水霉病等通常就是在鱼受到损伤的情况下感染的。因此避免鱼体受伤是预防鱼病工作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