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和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

核心提示:食用菌生产具有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效率高的特点。 它已成为一些地方的主导产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农民在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乱用药、滥用药物现象普遍,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威胁食用菌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保障食用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和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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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生产具有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效率高的特点。 它已成为一些地方的主导产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农民在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乱用药、滥用药物现象普遍,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威胁食用菌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保障食用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和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药使用监督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食用菌生产中使用农药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卫生消毒剂、无农药登记农药、剧毒农药、禁用农药等在食用菌生产中使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行为。 目前,9家农药企业的15个农药产品已获得食用菌生产用农药登记,可供各地食用菌生产企业选用。 必须严格控制安全间隔。 同时,要加强对食用菌主产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菌供应商店、食用菌经营单位、食用菌科研院所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2.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

要加强食用菌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农民正确选择已取得农药登记的食用菌生产产品,指导农民按照登记的农药指标、用量、安全间隔期等施药。 ,科学合理防治病虫害。 。 因地制宜组织制定食用菌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示范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大力推进专业统一防治,提高科学化水平。农药的使用。

三、加强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

要认真落实食用菌生产用药记录制度,监督指导食用菌生产者详细记录防治对象、药品、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人员、用药安全间隔等。 ,杜绝乱用药、滥用药物现象的发生。 生产前必须组织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严禁农药残留超标产品进入市场。

四、加快食用菌药品注册

引导农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根据特色小作物登记信息和登记试验要求,对当地食用菌主要品种和主要防治对象开展药物筛选试验,以及农药登记药效开展食用菌农药检测和残留检测,加快食用菌农药使用。 注册过程将逐步解决食用菌的用药需求。 同时,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有害生物,减少对农药的依赖,促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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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农(农药)〔2019〕102号——关于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中农药监督管理的通知ceb.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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