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发出警示
入夏以来,餐饮行业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 今年7月,陵水应州木帕村三人因误食野生菌中毒。 为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针对野生菌中毒事件,我局近日发布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相关事项的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对误食有毒野生菌的,要强化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
据悉,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野生菌中毒事故,情况不容乐观。 我省大部分地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 属热带或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适宜各种野生菌类生长。 农民有采摘食用野生菌类的习惯,有毒菌类混杂其中。 造成严重中毒并危及生命。 绝大多数食物真菌中毒者为轻度胃肠炎型中毒,临床表现为严重恶心、呕吐、腹痛等; 少数为神经精神型,临床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继而烦躁不安。 、谵妄和幻视。 如果中毒严重,会对人体造成很大损害,可能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或肝坏死以及溶血中毒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为此,我局要求各市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野生菌中毒的预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我局将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有毒真菌的危害。 在食用野生菌的旺季,我们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宣传讲解。 确保野生菌中毒防治知识深入农村、千家万户,不留盲点。 告诫村民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菌,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配餐餐厅等的监管。对商店、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原材料采购、票证索取、加工处理等环节落实到位。生产、食品样品保留和登记等,防止真菌进入餐桌; 健全应急机制,严格按照我省《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琼食药监食[2010]3号)要求及时报告、按程序处理,确保确保所有应急响应工作均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