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文化

雨季即将来临吃野生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7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2019年7月5日12时,我省德宏州、文山州、版纳州、昭通市、红河州5个州(市)全州连续发生有毒野生食用菌家庭中毒事件,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有效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高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治预警公告。

菌类知识点_菌类知识点总结_菌类知识

1、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蘑菇,特别是颜色鲜艳、发霉、或幼小、难以辨认的野生蘑菇。

2、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冷食或混合加工。 加工时应炒熟后食用。 吃野生蘑菇时不要喝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育机构)、工作场所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养老院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会议团餐等严禁加工野生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严禁在农村集体聚餐中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干制野生菌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五、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控制食用野生菌采购,建立并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严格执行先煮后漂洗等安全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6、食用野生蘑菇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医疗机构收治野生菌中毒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识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九、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社会共治的要求。 省、州(市)、县(市、区)、镇(街道)、村民组“五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区域责任、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

十、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跟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十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防控、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加强应急处置防止野生真菌中毒,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十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经营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贸)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的检查。野生蘑菇。 对专业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

十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要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加强信息交流、协调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