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类做法

庆元县大事记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85年

    1月3日  石龙山烈士陵园配套工程建成,全国会副委员长叶飞为烈士陵园题词:“烈士,永垂不朽”。
    1月  为扩大横向联系,促进庆元经济发展,庆元在上海、深圳、福州、杭州等19个大城市设立商品信息窗口。
   2月27日  县会任命谢力群为副县长,免去钟承森副县长职务。
    3月6日  松源镇举办了盛况空前的元霄灯会。
    3月25─26日  县长李一深、副县长谢力群率有关部门领导与福建松溪县政府达成《关于建设平坑水库协议》意向书。87年12月23日达成具体协议,松溪在庆元县坪坑村建坪坑水库,庆元坪坑村民移至松溪县大布村葫芦山定居,成为历史上独特的福建“浙江村”。
    3月30日  县委决定建立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在职干部职工自学成才。
    3月  庆元香菇公司在上海十六铺开设营业窗口,营销庆元香菇、竹木制品等土特产。
   3月  县法院陈光进出席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并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4月1日  根据中央〔1985〕4号文件,全县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县委、县政府组织县机关干部140人,区、乡干部560人,下基层协助搞好粮食合同定购工作。
    4月19日  省总工会主席赵景棠来庆元检查指导工作。
    4月26日─5月2日  县委、县政府举行了“红三师”(红军挺进师、闽东、闽北独立师)入庆50周年纪念活动。应邀前来的有老红军谢文清、宣金堂、张金发、王福英、刘德高、曾阿缪、沈宗文、陈文发等8人;叶飞、王蕴瑞、李资平、龙跃、左丰美、傅振军、陈挺等15位红军指战员发来贺电、贺信。
    5月2日  省政协主席王家扬、邱清华来庆元视察工作。
    5月  县委召开整党会议,部署整党工作,成立了整党办公室。全县分县机关(含区、镇)、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级单位进行整党。至1986年12月,历经1年零7个余月,对全县509个党支部、5424名党员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理想与宗旨、纪律与法制等内容的系统教育。通过整党,有13人被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1人被撤销党内职务,8人受严重警告,13人受警告处分,24人不予登记,24人暂缓登记。调换39位党支部,充实192个支部,整顿了46个三类党支部。基本上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
    5月12─14日  国家轻工业部造纸局局长周湛等前来庆元考查毛竹资源。
    5月17日  地委任命李一深为庆元县委、。
    5月19日  县政府在杭州植物园召开了由在杭庆元籍及支援过庆元建设人员共160多人参加的“振兴庆元”联谊会。
    5月23日  县委在党校举办了各区、镇党委、县机关部、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整党读书会。
    5月  根据上级指示,县委成立清理“三种人”领导小组,结合整党,开展清查“三种人”的工作。
   6月3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6月4日  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开始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结构制。
    6月27日  县委、县政府在电影院隆重举行潘日亮烈士立功授奖大会暨“为人民守边疆”纪念报告会。
    6月  石湖乡贤良村农民自购大客车一辆,开始客运,开了私人参与客运的先河。
    7月24─28日  政协庆元县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委员89人。
    7月26─28日  县八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191人,会议审查有关报告,通过了6项决议,补选李一深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
    7月  蒲留桥至青竹公路动工,87年8月竣工通车。
    8月1日  四山乡高际村与龙泉瑞洋乡洋顺村发生山林纠纷,发生几百械斗事件,事件发生后两县公安局联手派人制止。
    8月7日  省政府批准建立百山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占地1540公顷,有9000多亩原始森林。
    8月14日  省委、宣传部长罗东由地委宣传部长徐加木陪同来庆元视察教育工作。
    8月  县委徐培金与县人武部政委方志华率队分赴全县各区,上门走访军烈属,赠送慰问品。
  9月7日  县政府与县个协联合创办民办云鹤中学。采用财政、民众、学生各出部分集资办学,借用南门粮食仓库为教室,共有60多位学生获初中毕业。1988年停办。
   9月10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大会,庆祝第一个“教师节”,给全县满2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
   9月  县水电局工会被全国总工会、国家体委授予“全国职工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月22日  共青团庆元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十届共青团庆元县常务委员会委员5人,蔡建熙当选为。
    11月24日  县志编纂委员会成立,谢力群任主任,下设办公室。
    11月26─28日  庆元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总工会七届委员会委员19人,周诚喜当选为主席。
    11月  为贯彻国务院〔1985〕23号文件《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定》,成立庆元县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县各区、乡(镇)、企事业单位成立85个普法小组,有计划分期开展普法教育。
    11月  县委部决定成立庆元县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恢复教堂活动,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12月下旬  县政协在县食用菌推广站召开全县食用菌生产专题讨论会。重点讨论人造菇木栽培香菇可行性和必要性,这次会议产生巨大社会反响。
    12月  岭头乡调解员吴天文被省政府授予“省先进工作者”。
    1985年  县人民医院吴复恒被省政府授予“省卫生文明先进工作者”。
    1985年  根据省委〔1985〕10号文件,县委建立机要科。
    1985年  县政府颁布《庆元县普通教育事业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实行县、区、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1985年  松源镇新建路开始形成200米“香菇街”,有国营、集体、个人购销门市部53家,临时摊点多时达120多家,日成交香菇万余公斤,被誉为“华东第一菇市”。
    1985年  庆元提出十条富民政策,做“富”字文章,指导农民按社会需求发展生产,揭开了农村商品生产大发展的序幕。
    1985年  全县经济持续增长,国内生产总值9878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12099万元,其中工业产值5138万元,农业产值6961万元。全县总人口17.51万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0元。“六五”期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15.2%,工业产值年均增16.1%,农业产值年均增14.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23.5%。
1986年
    1月3日  县委、县政府全部领导成员率领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帮助基层抓好整党、备耕工作。
   1月15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普法教育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月  吴高珍、胡兆行、吴克甸、胡华杰等赴福建古田县参观学习人造菇木露地栽培香菇新技术,并结合庆元实际,写出《找到了振兴庆元食用菌生产的好路》考察报告。当年试种149万段,并获成功。
   2月6日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6月8日,召开县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月24日  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央〔1986〕1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
   2月  省、地委领导充分肯定庆元县委提出的“有限耕地须保粮,调整方向在山上,加工增值是出路,扬长避短靠开发”是山区致富的方向;“一种二养三加工”是发展山区经济的好路子。
   2月  丽水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局成立驻庆元县人民政府外贸工作组,以加强庆元的外贸工作。
   3月25日  省委宣传部长罗东委托省学校教育处副处长黄学规来庆视察教育工作。
   3月28日  针对1985年以来在职干部职工脱产学习队伍扩大,公费学习矛盾日益突出的状况,县委决定采取限制、审批制度。
   4月7─10日  政协庆元县一届三次会议召开,出席委员98人。
    4月8─11日  县八届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0人,大会通过5项决议。
   4月13─15日  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310人,选举产生执委21人,朱美菊当选为主席。
    4月26─29日  县委召开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与会185人,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委《关于党风责任制和思想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加强思想工作,搞好整党,端正党风。
    4月  地区行署批准实施《庆元县城总体规划》。
    4月  建立县农村经济委员会。
    5月20日  地区食用菌工作会议在庆元召开,讨论如何实施国家级“星火计划”──袋栽香菇高产技术项目。
    5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庆元县人武部改称庆元县人武部,由军队建制改为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
   6月3日  根据省政协智力支边的项目安排,由省促进会组派的由浙医大教授杨松森率队的省医疗队18人来庆元,从事医疗服务和讲学活动。
   6月9日  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以反盗窃为突破口的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46名,摧毁盗窃团伙5个,缴获赃物折价34650元。
   6月10日  县委抽调机关干部146人,组成38个整党联络小组,到各乡(镇)指导工作。
   6月23日  青竹乡青竹村发生特大火灾,全村254户被烧133户,烧毁房屋624间,粮食25.6万公斤,木材453。县机关干部纷纷募捐钱物,组成慰问团前往慰问。
    6月  地委任命谢力群为庆元县委。
    6月  庆元人造菇木露地栽培香菇技术被列为国家级“星火计划”。
    7月3日  省长薛驹、副省长沈祖伦率有关厅、局人员一行19人在地委耕陪同下来庆视察。
    7月24日  地区民政局〔1986〕33号文件批准庆元县左溪、官塘、江根、车根、合湖、斋郎、石湖、张村、五大堡、隆宫、黄坑、南坑、小安13乡为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老区乡;竹坪、青竹、苏湖、杨桥、举水、龙溪、竹口、三济、黄真、黄田、黄新、三坑12乡为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区乡。
    7月  全县自5月始久晴不雨,发生严重旱情,受旱耕地达23727亩。全县各级领导深入抗旱第一线,组织群众抗旱保粮。
    7月  全县开展了第三次“扫黄”、“除六害”、“反盗窃”严打战役。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300人,处决2人。
    7月  全县开展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用地清查,至次年底结束。
    8月  县委部开始给庆元县原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至10月止,全县已查明并颁证的原党、政、军、警、自卫队官兵共182人。
   9月1日  庆元新窑化肥厂停产。
    9月16─20日  县委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传达省、地山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庆元山区经济这一中心,提出积极发展商品生产措施,落实了“十大生产基地”与“四大系列”产品。
    9月17日  庆元受寒流袭击,全县28647亩连作晚稻受冻,损失严重。
    9月21日  在龙泉、庆元边界发现石斧、石箭簇各1件,石镯2件。经中科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鉴定,为新石器时代的文物。
    9月21日  庆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建成,首次试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电视教育节目。
   9月  由县委组织部、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县档案馆编写的《中国党庆元县组织史资料》第一卷(1934.12——1987.12)脱稿付印。
    9月  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
    10月3─6日  1938年首任庆元县委施平、原浙南工委汪海粟等老同志一行6人,专程来庆看望老区人民。
    10月10日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
    10月  县委、县、县政府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竹口歼敌,决定在竹口乡桥头山建立“竹口战斗纪念碑”,成为庆元又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0月  地委任命夏家生为庆元县委。
    11月5日  县委召开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及县机关各单位党支部会议,探讨精神文明建设战略措施。
    11月12日  庆元电网并入华东电网。
    11月18日  省政协主席王家扬、省委部副部长崔云溪等在地委部长田有祺的陪同下来庆视察。
    12月10─20日  县委部为省教三自爱国会派往庆元的三位牧师举行了茶话会。
    12月21日  省水利厅副厅长周慧兰来庆调查了解县电力公司案件和电气化试点县工作的进展情况。
    12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禁的专项斗争。到次年1月,共查出参赌人员249人,处以行政拘留14人,罚款19110元。并举办法制,对参赌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12月  枫堂至三坑公路动工,1988年6月通车。
    1986年  成立百山祖自然保护区联合领导小组,李一深任组长。
    1986年  全县开始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招标承包、租赁承包、委托承包、全员承包等形式进行。
   1986年  恢复庆元县编制委员会,确定全县行政编制863名、事业编制1438名(不含教师)。
    1986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0743万元,工业总产值5191万元,农业总产值7214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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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1月3日 县政府批准直属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完不成合同规定的复合指标扣除工资增长部分的40%。
1月11─14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徐培金作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千方百计夺取今年农业丰收》的报告。
2月14日 县委、县政府组成“农村工作对话团”,以县委徐培金为团长,分别到各区(镇)与参加农村工作会议的区、乡干部对话。
2月24日 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会上表彰了全县农业战线的劳动模范和战线的先进工作者。
2月24日 县政府确定小安乡为全县第一个“燎原计划”示范乡。
3月1日 县委发出《关于认真搞好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3月1─3日 全国政协委员王家扬一行6人来庆元视察,指出要制定招才、留才优惠政策,大力培养当地人才,振兴山区经济。
3月1─10日 县委组织宣传干部10人,由县委张春法率领赴绍兴参观学习农村思想工作经验。
3月3日 县委徐培金抓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在省科技和教育工作会议上受省政府记功表彰。
3月26─29日 国际热带菌类学会主席张树庭教授来庆元考察香菇发展历史,确认庆元是世界人工栽培香菇的发祥地。考察后,张教授挥笔题词:“香菇之源”。并应聘为县食用菌研究所名誉所长。
4月1日 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成立。
4月5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继续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和传达总《关于党的建设的几个问题》讲话精神,号召全县党员树立献身、创新、求实的奋斗精神。
4月6日 由松溪、政和、庆元有关人员参加的闽浙两省三县职工教育研讨会在庆元召开。
4月7─9日 县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召开,增选翁争鸣为县政协。
4月11─14日 县九届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184人,通过6项决议。
4月18日 县委张春法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去福建三明市、福安县参观学习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经验,并拜访曾在庆元搞地下党工作的老同志。
4月19日 全县16个乡镇2410户遭受洪灾,冲淹农田2935亩,毁坏房屋77间、堤坝163处,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各重灾乡(镇)查看灾情,指导灾后自救。
4月中旬 地委、行署对庆元县三年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庆元县被评为丽水地区普法先进县。当年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
4月26─29日 中央电视台经济部记者成建平、李鲁建,《光明日报》记者洪颖来庆元拍摄《菇乡行》专题片,该片9月15日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4月28日 县委召开五套班子正副职领导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反对和制止的文件。
4月 成立县清房领导小组,对城镇范围内的违法、违章、违纪建房开始检查清理。上半年全县共清查违法建房1093户,非法占地49.29亩,处罚金20.17万元。
5月17日 县委党史研究室编辑刊印了《庆元党史通讯》(纪念庆元解放四十周年专辑),首次以详实史料介绍了庆元解放的过程。
5月17─20日 副省长许行贯携林业厅厅长范福生、行署专员梁鸿铭等一行9人,来庆元视察指导林业工作。
5月26日 县委举行座谈会,县委徐培金与20多名共青团干部就团的工作及当前、国家局势等问题进行座谈,进行了正确的引导。
5月 庆元茶场新开发的名茶“玉女春”牌参加省、地名茶评比,被评为省三类名茶,地区一类名茶。
6月1日 县委召开在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制止、稳定大局的指示,要求广大党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改革和建设作贡献。
6月2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1983─1988年科技进步奖励项目表彰大会。
6月3─5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确定当前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巩固完善外部,改革强化内部。”
6月6日 菊隆、竹口两所中学一些教师准备发动全县中学停课上街,声援北京反,县委、县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前往疏导教育,制止了事态发展。
6月7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学习中央有关通报,布置做好稳定局势工作。
6月9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维护我县正常秩序的几点意见》(共十条)。
6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在北京接见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宣部的《情况通报》,同时部署维护全县安定局面的措施。
6月16日 县农牧特产局副局长麻子余作为解放后庆元县第一位援外农技人员前往非洲乌干达。次年4月回国。
6月17日 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技人员组成考察团赴和山、后广乡,对洪水成因进行专题考察,以获得综合治理水域、有效指导抗洪救灾的科学依据。
6月19日 经县委批准,县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庭和告诉申诉审判庭。
6月21日 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国务院有关平息反、维护政局的文件指示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维护全县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月下旬 县委组织了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90多名农村一类党支部参加的三期短期培训班,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广大党员思想。
7月21─22日 全县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有38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500多个自然村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造成14人死亡,300多人受伤,冲淹房屋14800余间(其中倒塌6320余间),受灾户4100户。庆元林化厂、水泥厂、家具厂、菊隆林业站、周墩香菇厂等厂矿企业受损尤为严重,损失557万元。淤上、屏都、五都、龙溪、小安、举水等乡是重灾区。全县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7月23日 县委、县政府组织5个救灾工作队前往重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地区行署副专员支存定前来庆元慰问,指导救灾。
7月25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抗洪救灾动员大会。成立抗洪救灾生产自救指挥部,徐培金任总指挥,下设7个工作组。
7月27日 地区纪检委孙月芬来庆元慰问灾民。
7月28日 龙泉县派慰问团来庆元慰问灾民,并捐赠粮食、化肥。
7月30日 李德葆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来庆元指导抗洪救灾,深入灾区慰问灾民。
8月1日 行署专员梁鸿铭率地区部门负责人来庆视察灾情;福建松溪县政协派人并带慰问品前来慰问。
8月5日 省纪委陈法文来庆元视察灾情;萧山市委慰问团装载10卡车救灾物资前来慰问。
8月11日 县委决定建立县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12日 浙江省政府发公函给闽、赣、皖三省人民政府,协调保护浙江省外出菇民的合法权益。
8月15日 杭州市委、市政府装载7卡车慰问品来庆元,赈济灾民。
8月底 县委决定成立“扫黄、除六害”领导小组,县委、常务副县长雷建中任组长。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扫黄”工作队到各区镇整顿音像书刊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至12月,共查获分子128人,其中团伙1个,107人(处以公安拘留11人,罚款96人,计41345元);取缔两个非法放映网点,查处散黄首要分子11人,缴获大量淫秽音像书刊。
9月7日 县政府同意县农科所食品厂新上猕猴桃小包装果酱生产线项目,投资4.95万元。
9月9日 县委向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全面整顿清理文化市场,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
9月15日 县委派出工作队到各乡(镇)指导全面开展宣传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
9月17日 县越剧团参加丽水地区第三届戏曲节调演的大型现代越剧《白玉兰》,获最高奖。
9月19日 县染化厂上马AA分子筛洗涤助剂项目,核定固定资产投资47万元。
9月20日 福建驻军某守备师党委派专访组来庆元走访该师庆元籍战士家属,慰问受灾军属。
9月 新村中学蔡福通、松源镇小学范世坤被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10月5日 省民政厅批准荷地乡改为镇建制。
10月10日 县家具厂开发油酸和涂层胶产品,核定总投资36万元。
10月17日 龙泉县委管日高带领司法部门和有关乡(镇)代表来庆元参观交流依法治乡情况。
10月17日 县委宣传部主办的《庆元宣传》月刊创刊。
11月5日 地委斯大孝来庆元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11月5日 在国家农牧渔业部举办的全国第二次水果品质评比会上,庆元余村村生产的中熟温州蜜柑名列榜首。
11月28日 省公安厅批复同意庆元等五个县建立林业公安分局。1993年9月6日建立庆元县公安林业分局,为副科级单位。1994年5月18日正式挂牌办公。
12月7日 成立龙庆公路庆元段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对庆元至曹岭48.8公里路面进行拓宽改造。次年完成庆元至菊水段公路改造。
12月 县委召开全县思想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如何加强农村、企事业单位的思想工作,完善制度,转变机关和区、乡干部作风。
12月 县建屋开发公司建筑的山徐103套商品房交付使用。
1989年 庆元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一五’普法先进集体”。
1989年 行署指示庆元县在福建邵武市成立办事机构,管理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地区一万多菇民。
1989年 县委、县政府在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的配合下,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促使全县7名乡干部投案自首。
1989年 成立县保密局。
1989年 县营林公司荣获“全省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1989年 松源镇大坑村吴澄梅被团中央、国家科委评为“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标兵”。
1989年 进行全县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县有林地198.92万亩,木材蓄积646.91万立方米。
1989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7598万元,工业总产值9977万元,农业总产值1095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88元。
1990年
2月9日 县九届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免去雷建中副县长职务。
2月17日 县委、县政府抽调机关干部组成四个工作组,分赴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企业形势任务教育。
2月 全县最大主变容量8000千伏安、35千伏硅钙变电所开始安装,4月2日安装完毕。
3月4日 召开县五套班子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研究讨论全县工、青、妇工作。
3月8日 县委同意在全县团组织中开展团员评议,争做优秀共青团员,团委工作评议,争创红旗团委的“双争”目标管理工作。并成立团“双争”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张春法任组长。
3月18日 “上海铁合金厂庆元分厂”改称“浙江省庆元县硅钙合金厂”。
3月21日 县木材厂机械车间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3月21日 浙江电影制片厂来庆元拍摄《香菇之源》彩色纪录片,全面介绍庆元香菇的渊源历史及发展前景。
4月14─17日 庆元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正式代表235人,大会听取了徐培金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在去年的风波中,县委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立场坚定地站在斗争第一线,一手抓制止,一手抓改革建设,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大会还听取了县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八届县委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徐培金当选为,谢力群、张春法当选为。
4月 县食用菌研究所吴克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5月4日 县委决定撤销县委政法领导小组,恢复县委政法委员会,张春法任。
5月8─12日 政协庆元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委员135人,会议听取有关报告,作出2项决议,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练华芳当选为主席,边玲娣、杨关秀、吴鸣翔当选为。
5月8─14日 县十届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244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县会、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作出了6项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十届会,司徒梅珍当选为主任,杨义华、钟承昌、丁伍纲、叶冬梅当选为副主任。谢力群当选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单天戌、黄立鹏当选为副县长,吴易川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毛小明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代表徐传珍在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举办“香菇节”的建议,以扩大庆元香菇知名度。
5月15日 召开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
5月17日 县委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
5月18日 县委决定派工作组前往四山乡,主持乡党委、乡政府日常工作。
5月21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县计划生育仲裁委员会,黄立鹏任主任仲裁员。
5月28日 中国少年先锋队庆元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叶建胜任主任。
5月30日 丽水地区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在庆元召开,重点研究基层党员教育工作。
6月27日 县委、县、县政府召开正副局级干部任命大会。
6月30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叶志深任组长,建立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小组,钟承昌任组长,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全县林业生产责任制。
6月 县委召开全委会,对县政府在治理整顿形势下,为搞活经济而制定的76条政策措施进行了讨论,并予以肯定,同时研究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等有关问题。
7月1日 庆元县国内长途直拨电话正式开通。
7月8日 庆元县铅笔厂技改项目上马,核定固定资产投资为19.6万元,土建556平方米。
7月20日 县水泥厂技改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除两只原料筒仓暂缓上马外,其他项目一次完成,投资总额控制在90万元以内,建设期为3个月。
7月 全县旱情严重,有8.32万亩水田受灾,5个乡18个行政村饮水发生困难。县五套班子领导奔赴抗旱第一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抗旱达14.9万人次。
8月初 庆元中学学生胡朝辉在浙江省第九届运动会上,荣获青少年拳击63.5公斤级季军。
8月2日 庆元机绣厂新增年生产3万台灭火器项目,核定固定资产投资7万元。
8月5日 省委李在地委斯大孝陪同下来庆元视察,指导抗旱工作。
8月13日 龙庆公路庆元段拓宽改造工程全线动工。1996年8月竣工验收。
8月16日 由香港爱国侨胞沈炳麟捐助23.47万元、建筑面积2700多平方米、总投资65万元的县中心小学教学大楼“庆同楼”举行奠基仪式。1991年4月24日举行落成典礼。
8月27日 县委决定各区(镇)的政法领导小组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合署办公。
8月28日 由地委宣传部部长徐仁俊带队的地委工作队和由县委宣传部部长吴晓铃带队的县委工作队进驻黄田乡,开展以“一教二评三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8月28日 县委、县纪委召开首次公开处理违纪党员大会,处分了11名违纪党员。
8月 庆元县中心小学教师黄宣兰被省政府批准为“小学特级教师”。这是庆元首位小学特级教师。
9月5-6日 县政府、县政协组织全县60多人在岭头乡召开香菇生产现场会。
9月18─19日 中央新闻电影摄制组来庆元拍摄庆元香菇生产的有关镜头,制作专题片《丽水行》片断。
9月 全县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有2606人(包括非全民企业单位505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329人,初级职称2258人。
10月3日 庆元县首次台胞家属代表会召开,选举产生庆元县首届台属联谊会理事会。
10月8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于次年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村财务整顿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成立乡(镇)村财务整顿领导小组,叶长辉任组长。
10月 县农经委叶飞等获“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称号。
11月2─4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县(市)委、县(市)长会议精神。
11月9日 县委抽调机关干部140人,与各联系区、乡的机关干部组成千人的工作队,进行农村基本路线教育。
11月17日 县城西大桥动工兴建,1992年6月竣工。西大桥长108米、宽13米,总造价84.6万元。县长谢力群为大桥题名。
11月17日 县供销社选送的“百山祖”牌香菇获商业部1990年度优质产品奖。
12月17日 建立庆元残疾人联合会(副局级机构),1993年5月,县残联升格为局级机构。
12月19日 县铅锌矿动工兴建,1992年6月投产。
12月29日 庆元县红十字会成立。
12月31日 官塘石大坑岙与县城附近巾子峰建成双收双发微波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庆元境内电视信号的接收能力。
12月 县监察局荣获“全国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2月 为贯彻地委、行署有关指示,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检查、督促。
12月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三乱”动员大会,并成立领导小组。
12月 全县举行了一次由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行政诉讼法》知识竞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普法教育成果。
12月 庆元林场被林业部评为“全国国营林场先进单位”,成为全省五个先进国营林场之一。
12月 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全县总人口为187749人。
1990年 吴克甸被农业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工作者”称号。
1990年 县人武部夏家生被省政府、省军区授予“1998-1990年省征兵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0年 工行庆元支行叶桂枝被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授予“全国优质服务标兵”称号。
1990年 大济乡校吴维俭被省政府授予“教育系统抗台救灾先进”。
1990年 县食用菌科学技术研究所选育的优质、高产香菇配套新品种沪农1号、“82-2”获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0年 县农科教协调小组成立,实行农业、科技、教育三结合。
1990年 增设县气象局,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改教体局为教育局。
1990年 全县有区委7个,党委45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623个,党员6521名。
1990年 全县经济继续增长,国内生产总值21739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24658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0054万元;农业产值14604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29元;“七五”期间,庆元通过全县上下努力,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17.1%,工业产值年均增14.4%,农业产值年均增16.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11.3%,摘掉了“贫困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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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1月7日 副省长李德葆、傅承坤在地区行署副专员李治华陪同下来庆视察。李德葆在百山祖考察后题词:“百山祖自然保护区”、“三江之源”。
1月 县委决定撤销县委整党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部改为县政府农业经济委员会。
1月 县职工离退休基金统筹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
1月 庆元县菊隆区与福建政和县铁山乡实行跨省计划生育联防,收效显著。
2月8日 破获竹口乡竹口村杀人案,案犯许大发经省高院核准,判处死刑,于6月26日在竹口伏法。
2月中旬 县委决定建立县机关局级以上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
3月1日 地区纪检委发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关于推荐庆元县黄真乡村村建立党风监督小组经验的通报》。
3月17日 县会任命谢力群为庆元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同意李一深辞去县长职务。
3月21日 县委、县、县政府、县政协率领的县教育工作检查组50余人,分赴各乡(镇)、林场,采用“一听二看三访四议”的方法,检查县教育工作会议贯彻情况和“双验收”准备工作。
3月30日─4月2日 庆元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5人,列席42人,特邀25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把庆元“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县纪委《强化机构的职能,保证、促进我县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县七届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县委员会委员11人。七届县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县委8人,徐培金当选为,谢力群、张春法当选为。县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纪委4人,丁广洋当选为。
3月 县食用菌研究所吴克甸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授予“全国农村科技致富能手”称号。
3月 为响应党中央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号召,县委决定今后会议不发纪念品,家住县城范围内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不吃会议餐。
4月3日凌晨 庆元淤上乡山根村陈长福因报复潜入同村刘××家,用斧头砍杀刘妻、儿、女三人(杀死2人,女儿经抢救脱险),逃离现场。后经公安局追捕捉拿归案,经省高院核准判处死刑,于6月26日在淤上乡山根村被枪决。
4月8日 县会任命叶志深、潘统文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月18日 县科协召开人造菇木生产研讨会,县主要领导参加,一致同意大力发展人造菇木露地栽培香菇生产。
4月 根据中央处关于“县以上各级妇联要逐步设置法律顾问处或法律顾问小组,为保护妇女权益服务”的指示,县妇联法律顾问小组成立,确定每月20日为咨询日。
4月 吴式求获“全国技术革新能手”称号。10月获“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5月1日 全县开始实行知识分子津贴。
5月12日 县机关110名干部下乡宣传贯彻中央〔1987〕5号文件。
5月 原闽浙边地委张翼等一行15位老同志来庆,先后到崔上、龙溪、举水等地看望慰问老区群众,并出席县委举行的闽浙边地委机关进驻崔上40周年纪念大会。
6月4─10日 政协庆元县二届一次全会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22名,代表15个团体和界别,特邀代表17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听取了政协工作报告并通过了3项决议,选举产生政协二届23人,练华芳当选为主席,边玲娣、吴鸣翔、郑士刚、杨关秀当选为。
6月5─10日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22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常务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政、法院、检察院等工作报告,并作出了8项决议;选举产生九届会委员10人,刘玉峻当选为主任,刘先标、李致富、杨义华、丁伍纲当选为副主任;谢力群当选为县长,雷建中、司徒梅珍、叶志深、潘统文当选为副县长;吴易川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毛小明当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6月29日 县委在党校举办了县级机关、区(镇)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文章,有126人参加。
6月29日 县委、县、县政府在党校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宣布了部分局以上及群团单位负责人任职的决定,给86名局以上行政单位正副职发了“任命书”。
7月16日 美国国家植物研究园教授戴德礼博士偕子在省自然博物馆馆长韦直等陪同下来庆元百山祖进行科学考察。
7月17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双夏”工作现场会,会后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协助搞好“双夏”工作。
8月10日 美国华盛顿大学植物院教授M. 楚卡达来庆元百山祖自然保护区考察。
8月5─6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治安大清查,分726个清查组,共抓获犯罪嫌疑分子50人,缴获大量凶器、赃物。
9月1日 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9月15日 县染化厂上马弱酸艳红10B项目,项目投资45万元。
9月中旬 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中央〔1987〕5号、20号文件精神,指出农村改革只重视“分、包、放、活”,而对“统”没有做好,并强调了“六个不变”,提出了今后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
9月24日 省顾问委员会主任铁瑛在地委耕陪同下来庆视察,提出要发挥庆元林业、水电和食用菌三大优势,引进技术深加工,形成生产规模,打出国门。
9月 县体育馆竣工,占地面积1207.29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000多人。
9月 县公安局田丰被国防部授予“在20多年征兵工作中为国防建设做出贡献”称号。
9月 县公安局叶庆伙、陈金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公安、检察、司法战线先进工作者”。
9月 县化纤纺织厂与石家庄市栾城县二轻经理部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庆元化纤纺织厂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了被欠货款。
6月—9月 庆元县首次进行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选拔团县委两个职位,刘良、舒维云被选拔为共青团庆元县委员会。
10月5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公、检、法、林业、商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建立打击破坏森林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专案组。
10月 庆元首次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共评出农民技师10名、助师28名、技术员17名,农民农经师54名、助师65名、会计员95名、助理员30名。
10月 全县开展居民身份证发证工作,至次年底,共制发112425张,占全县16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6%。
10月 全县已有15个乡建立了农村义务。
11月21日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上路开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活动。到12月5日止,没收了违章堆放公路的木头22立方米,毛竹55支,砖6200块,拆除了占道店棚27间、摊贩32个、围墙48米,拆除“钉子户”的违章建筑,使全县公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
11月 省、地教育“双验收”组来庆,深入各区进行教育检查验收。宣布庆元达到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县的标准。
11月 全县开展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至次年11月结束。
11月 兰增瑞当选为省总工会第九届委员。
12月8─10日 县九届二次会议召开,选举出席省七届代表4人。
12月 省民政厅批准竹口乡改为镇建制。
1987年 庆元造纸厂吴式球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1987年 县营林公司余太明被国家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劳动模范”。
1987年 县食用菌研究所“袋料香菇高产技术”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7年 县委决定成立县食用菌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7年 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分设为计划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
1987年 共青团中央确认庆元县为“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先进县”。
1987年 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至1989年,有1073位教师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987年 全县有区委7个、党委44个、党组12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561个,党员6059名。
1987年 由原闽浙边地委张翼题词,县委、县、县人民政府修建的“闽浙边地委驻地”纪念碑在崔上村竣工,使之成为庆元又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87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3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工业总产值6490万元,农业总产值8026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38元。
1988年
1月 庆元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竣工并交付使用。
1月11─19日 省、地水利水电部门组织人员来庆,对实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进行验收,宣布庆元为全国100个实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
1月13日 县委召开全县经济发展战略讨论会,提出了“稳定农业,发展林业,突破工业,提高效益”的经济发展战略思路。
1月20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统一思想,研究讨论全县经济发展路子,确定今后三年任期目标和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任务。
1月23日 县委徐培金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开化县参观考察党政分开、林粮套种等经验。
1月25日 县消防中队副指导员戴陆庭,冒着刺骨严寒潜入兰溪桥水库寻救车祸遇难者,荣立“三等功”,县公安局号召全县干警向他学习。
2月23日 省农业厅〔1988〕9号文件批准成立庆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月下旬 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与各区(镇)、乡领导签订了三年任期目标责任状。
2月 成立县土地管理局。
3月2日 县政府在杭州设立驻杭办事处。
2月7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县机关局以上党政负责人会议,决定全面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县机关各部门实行联系乡制度三年不变。
3月15日 省农业厅厅长赵小道来庆元视察,对如何用好日本“黑字还流”50万美元,建设庆元香菇外贸基地县,提出具体建议。
3月15日 县政府建立了“黑字还流”使用领导小组,叶志深任组长。同时成立庆元县食用菌开发公司。
3月24日 县委颁发《庆元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则(试行)》,规定今后选拔干部要走群众路线,采用个别听取意见,推荐干部的办法,再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按规定进行任用。
3月26日 根据上级指示,县级机关委员会改为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派出机构,领导县级机关党的工作。
3月29日 县委召集各区(镇)和县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在党校举办“生产力标准”问题讨论会,以进一步解放思想。
3月31日 县监察局成立。1993年3月与纪检委合署办公。
3月 县中医院开业。
3月 县政府颁发《开放档案实施细则》,逐步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
4月2日 政协庆元县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20人。增选曾元为常务委员,增补委员15名。
4月4─8日 县委、县政府领导与县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县委党校进行对话。
4月6─8日 县九届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214人,大会通过了6项决议。
5月13日 省政府批准庆元为“老根据地县”,并授匾。
5月19日 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全防教育的通知”。
5月21日 庆元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全县有26个乡、256个村、2万余农户、10.85万人受灾,被冲毁农作物20300亩,房屋824间,公路、防洪设施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经济损失约2500万元。
5月27日 应县委、县政府邀请,全国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原新华社社长曾涛偕夫人朱黎青等一行12人前来参加庆元县委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并看望老区群众。
6月9日 县委召开局以上单位党政负责人、纪检专职干部参加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汇报会。
6月10日 县造纸厂纸布复合袋项目上马,总投资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万元,年生产复合袋375万只。
6月12日 庆元再次发生特大洪灾, 全县被淹 农田2.38万亩,冲塌民房689间,冲垮桥梁158座,直接经济损失达2739万元。
6月中旬 县长谢力群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赴闽,商议与福安县建立友好县相关事宜。
6月18日 召开全县区、乡分管政法、派出所所长、司法干部及部委办主要领导会议。讨论开展“打流氓、反盗窃、促防范”专项斗争。20日,这项斗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
6月30日 丽水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庆元县分公司成立。
6月 县委、县政府为繁荣文学创作,拨出专款设立“石龙文艺”创作奖励基金。
6月 景宁县一行57人在副县长率领下来庆参观、考察。
6月 庆元农民养猪专业户吴顺传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6月-1993年3月)。
7月4─6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工作研讨会,着重探讨了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农村工作、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
7月6日 县罐头厂水煮笋罐头配套项目上马,总投资36万元,年生产能力达1500吨。
7月7日 县机关干部200多人到大坂洋电灌站参加拦水筑坝义务劳动。
7月9日 县委决定成立县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雷建中任主任,下设办公室。
7月 庆元县对外贸易局对外贸易公司成立。
8月1日 举办全县“我爱国防”知识竞赛,有35个部委办局、25个厂矿企事业单位及45个区乡代表参加。
8月4日 县计委批准,同意建立庆元县铅锌矿,建设规模为日产原矿110吨。
8月12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党风问题,并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同时决定召开县第八次党代会。
8月19日 县委颁发《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廉洁奉公的若干规定》。
9月2日 福建省福安县委李育兴、县长钟明森来庆元会谈,决定福安、庆元建为友好县,并签订了《协议书》。
9月11日 县邮电大楼竣工启用,并开通2000门自动电话,实现市话拨号自动化。
9月15日 召开县第八次党代会,出席代表198人,列席40人,会议听取了徐培金代表县委所作的《认清形势、振奋士气、同心协力、攻坚过关》的工作报告,选举王家扬、徐培金、谢力群、吴克甸为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9月19─21日 省委陈法文来庆元视察工作。
9月28日 县五套班子领导率有关人员检查市容秩序及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9月30日 县委召开各界党外工作积极分子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目前形势的看法和对全县各项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9月 全县开展“义务教育宣传月”活动。
10月7日 召开全县开发农业、发展林业会议。县委徐培金在会上提出发展庆元林业的战略指导思想:“造育为本、管护为重、综合开发、以短养长、适度利用、造福子孙。”
10月15日 县会决定任命孙义章为庆元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
10月17日 县委决定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协会和人口协会筹备领导小组。
10月25日 县政府批准建立庆元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0月28日 庆元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普法先进集体”。
10月 县档案局成立,与档案馆合署办公。
11月3日 县委开始对各区(镇)、乡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填写《测评表》,写出定性意见。
11月8─10日 共青团庆元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十一届团县委常务委员9人,蔡建熙当选为。
11月11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与落实庆元县“治理、整顿、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
11月 吴克甸获“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12月3日 县委决定成立“县党政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委员会”,谢力群任主任。县委、县纪委、县、县政府对全县94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进了年度工作考核。
12月6日 江根乡箬坑村发生特大火灾,烧毁民房422间,粮食17000公斤,受灾55户232人。县机关干部纷纷捐款捐物,前往慰问。
12月12日 马蹄岙电站增容扩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装机容量从原来4×1250千瓦增至4×1700千瓦。
12月20日 县委制定县机关部门党政分开实施办法。规定了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制度,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负责制。
12月21日 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公开处理了46名违法犯罪分子,震慑了罪犯,教育了群众。
12月30日 召开全县广播宣传、新闻报道积极通讯员暨党务、政务积极信息员表彰大会。
12月 县委委员分经济、农村、党建三个组分别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区、乡检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了解形势教育、制度建设、勤政廉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988年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潘水松、叶琴香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潘水松1990年再次获这一殊荣,叶琴香于1992年再次获这一荣誉。
1988年 工业局并入经委。增设体制改革办公室。
1988年 省能源办公室确定庆元为“改灶节柴”试点县之一。
1988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6652万元,比上年增加27%,工业总产值8234万元,比上年增加27%,农业总产值9907万元,比年增加23%,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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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1月3日 石龙山烈士陵园配套工程建成,全国会副委员长叶飞为烈士陵园题词:“烈士,永垂不朽”。
1月 为扩大横向联系,促进庆元经济发展,庆元在上海、深圳、福州、杭州等19个大城市设立商品信息窗口。
2月27日 县会任命谢力群为副县长,免去钟承森副县长职务。
3月6日 松源镇举办了盛况空前的元霄灯会。
3月25─26日 县长李一深、副县长谢力群率有关部门领导与福建松溪县政府达成《关于建设平坑水库协议》意向书。87年12月23日达成具体协议,松溪在庆元县坪坑村建坪坑水库,庆元坪坑村民移至松溪县大布村葫芦山定居,成为历史上独特的福建“浙江村”。
3月30日 县委决定建立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在职干部职工自学成才。
3月 庆元香菇公司在上海十六铺开设营业窗口,营销庆元香菇、竹木制品等土特产。
3月 县法院陈光进出席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并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4月1日 根据中央〔1985〕4号文件,全县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县委、县政府组织县机关干部140人,区、乡干部560人,下基层协助搞好粮食合同定购工作。
4月19日 省总工会主席赵景棠来庆元检查指导工作。
4月26日─5月2日 县委、县政府举行了“红三师”(红军挺进师、闽东、闽北独立师)入庆50周年纪念活动。应邀前来的有老红军谢文清、宣金堂、张金发、王福英、刘德高、曾阿缪、沈宗文、陈文发等8人;叶飞、王蕴瑞、李资平、龙跃、左丰美、傅振军、陈挺等15位红军指战员发来贺电、贺信。
5月2日 省政协主席王家扬、邱清华来庆元视察工作。
5月 县委召开整党会议,部署整党工作,成立了整党办公室。全县分县机关(含区、镇)、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级单位进行整党。至1986年12月,历经1年零7个余月,对全县509个党支部、5424名党员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理想与宗旨、纪律与法制等内容的系统教育。通过整党,有13人被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1人被撤销党内职务,8人受严重警告,13人受警告处分,24人不予登记,24人暂缓登记。调换39位党支部,充实192个支部,整顿了46个三类党支部。基本上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
5月12─14日 国家轻工业部造纸局局长周湛等前来庆元考查毛竹资源。
5月17日 地委任命李一深为庆元县委、。
5月19日 县政府在杭州植物园召开了由在杭庆元籍及支援过庆元建设人员共160多人参加的“振兴庆元”联谊会。
5月23日 县委在党校举办了各区、镇党委、县机关部、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整党读书会。
5月 根据上级指示,县委成立清理“三种人”领导小组,结合整党,开展清查“三种人”的工作。
6月3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6月4日 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开始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结构制。
6月27日 县委、县政府在电影院隆重举行潘日亮烈士立功授奖大会暨“为人民守边疆”纪念报告会。
6月 石湖乡贤良村农民自购大客车一辆,开始客运,开了私人参与客运的先河。
7月24─28日 政协庆元县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委员89人。
7月26─28日 县八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191人,会议审查有关报告,通过了6项决议,补选李一深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
7月 蒲留桥至青竹公路动工,87年8月竣工通车。
8月1日 四山乡高际村与龙泉瑞洋乡洋顺村发生山林纠纷,发生几百械斗事件,事件发生后两县公安局联手派人制止。
8月7日 省政府批准建立百山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占地1540公顷,有9000多亩原始森林。
8月14日 省委、宣传部长罗东由地委宣传部长徐加木陪同来庆元视察教育工作。
8月 县委徐培金与县人武部政委方志华率队分赴全县各区,上门走访军烈属,赠送慰问品。
9月7日 县政府与县个协联合创办民办云鹤中学。采用财政、民众、学生各出部分集资办学,借用南门粮食仓库为教室,共有60多位学生获初中毕业。1988年停办。
9月10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大会,庆祝第一个“教师节”,给全县满2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
9月 县水电局工会被全国总工会、国家体委授予“全国职工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月22日 共青团庆元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十届共青团庆元县常务委员会委员5人,蔡建熙当选为。
11月24日 县志编纂委员会成立,谢力群任主任,下设办公室。
11月26─28日 庆元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总工会七届委员会委员19人,周诚喜当选为主席。
11月 为贯彻国务院〔1985〕23号文件《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定》,成立庆元县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县各区、乡(镇)、企事业单位成立85个普法小组,有计划分期开展普法教育。
11月 县委部决定成立庆元县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恢复教堂活动,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12月下旬 县政协在县食用菌推广站召开全县食用菌生产专题讨论会。重点讨论人造菇木栽培香菇可行性和必要性,这次会议产生巨大社会反响。
12月 岭头乡调解员吴天文被省政府授予“省先进工作者”。
1985年 县人民医院吴复恒被省政府授予“省卫生文明先进工作者”。
1985年 根据省委〔1985〕10号文件,县委建立机要科。
1985年 县政府颁布《庆元县普通教育事业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实行县、区、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1985年 松源镇新建路开始形成200米“香菇街”,有国营、集体、个人购销门市部53家,临时摊点多时达120多家,日成交香菇万余公斤,被誉为“华东第一菇市”。
1985年 庆元提出十条富民政策,做“富”字文章,指导农民按社会需求发展生产,揭开了农村商品生产大发展的序幕。
1985年 全县经济持续增长,国内生产总值9878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12099万元,其中工业产值5138万元,农业产值6961万元。全县总人口17.51万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0元。“六五”期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15.2%,工业产值年均增16.1%,农业产值年均增14.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23.5%。
1986年
1月3日 县委、县政府全部领导成员率领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帮助基层抓好整党、备耕工作。
1月15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普法教育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月 吴高珍、胡兆行、吴克甸、胡华杰等赴福建古田县参观学习人造菇木露地栽培香菇新技术,并结合庆元实际,写出《找到了振兴庆元食用菌生产的好路》考察报告。当年试种149万段,并获成功。
2月6日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6月8日,召开县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月24日 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央〔1986〕1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
2月 省、地委领导充分肯定庆元县委提出的“有限耕地须保粮,调整方向在山上,加工增值是出路,扬长避短靠开发”是山区致富的方向;“一种二养三加工”是发展山区经济的好路子。
2月 丽水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局成立驻庆元县人民政府外贸工作组,以加强庆元的外贸工作。
3月25日 省委宣传部长罗东委托省学校教育处副处长黄学规来庆视察教育工作。
3月28日 针对1985年以来在职干部职工脱产学习队伍扩大,公费学习矛盾日益突出的状况,县委决定采取限制、审批制度。
4月7─10日 政协庆元县一届三次会议召开,出席委员98人。
4月8─11日 县八届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0人,大会通过5项决议。
4月13─15日 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310人,选举产生执委21人,朱美菊当选为主席。
4月26─29日 县委召开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与会185人,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委《关于党风责任制和思想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加强思想工作,搞好整党,端正党风。
4月 地区行署批准实施《庆元县城总体规划》。
4月 建立县农村经济委员会。
5月20日 地区食用菌工作会议在庆元召开,讨论如何实施国家级“星火计划”──袋栽香菇高产技术项目。
5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庆元县人武部改称庆元县人武部,由军队建制改为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
6月3日 根据省政协智力支边的项目安排,由省促进会组派的由浙医大教授杨松森率队的省医疗队18人来庆元,从事医疗服务和讲学活动。
6月9日 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以反盗窃为突破口的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46名,摧毁盗窃团伙5个,缴获赃物折价34650元。
6月10日 县委抽调机关干部146人,组成38个整党联络小组,到各乡(镇)指导工作。
6月23日 青竹乡青竹村发生特大火灾,全村254户被烧133户,烧毁房屋624间,粮食25.6万公斤,木材453。县机关干部纷纷募捐钱物,组成慰问团前往慰问。
6月 地委任命谢力群为庆元县委。
6月 庆元人造菇木露地栽培香菇技术被列为国家级“星火计划”。
7月3日 省长薛驹、副省长沈祖伦率有关厅、局人员一行19人在地委耕陪同下来庆视察。
7月24日 地区民政局〔1986〕33号文件批准庆元县左溪、官塘、江根、车根、合湖、斋郎、石湖、张村、五大堡、隆宫、黄坑、南坑、小安13乡为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老区乡;竹坪、青竹、苏湖、杨桥、举水、龙溪、竹口、三济、黄真、黄田、黄新、三坑12乡为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区乡。
7月 全县自5月始久晴不雨,发生严重旱情,受旱耕地达23727亩。全县各级领导深入抗旱第一线,组织群众抗旱保粮。
7月 全县开展了第三次“扫黄”、“除六害”、“反盗窃”严打战役。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300人,处决2人。
7月 全县开展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用地清查,至次年底结束。
8月 县委部开始给庆元县原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至10月止,全县已查明并颁证的原党、政、军、警、自卫队官兵共182人。
9月1日 庆元新窑化肥厂停产。
9月16─20日 县委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传达省、地山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庆元山区经济这一中心,提出积极发展商品生产措施,落实了“十大生产基地”与“四大系列”产品。
9月17日 庆元受寒流袭击,全县28647亩连作晚稻受冻,损失严重。
9月21日 在龙泉、庆元边界发现石斧、石箭簇各1件,石镯2件。经中科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鉴定,为新石器时代的文物。
9月21日 庆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建成,首次试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电视教育节目。
9月 由县委组织部、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县档案馆编写的《中国党庆元县组织史资料》第一卷(1934.12——1987.12)脱稿付印。
9月 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
10月3─6日 1938年首任庆元县委施平、原浙南工委汪海粟等老同志一行6人,专程来庆看望老区人民。
10月10日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
10月 县委、县、县政府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竹口歼敌,决定在竹口乡桥头山建立“竹口战斗纪念碑”,成为庆元又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0月 地委任命夏家生为庆元县委。
11月5日 县委召开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及县机关各单位党支部会议,探讨精神文明建设战略措施。
11月12日 庆元电网并入华东电网。
11月18日 省政协主席王家扬、省委部副部长崔云溪等在地委部长田有祺的陪同下来庆视察。
12月10─20日 县委部为省教三自爱国会派往庆元的三位牧师举行了茶话会。
12月21日 省水利厅副厅长周慧兰来庆调查了解县电力公司案件和电气化试点县工作的进展情况。
12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禁的专项斗争。到次年1月,共查出参赌人员249人,处以行政拘留14人,罚款19110元。并举办法制,对参赌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12月 枫堂至三坑公路动工,1988年6月通车。
1986年 成立百山祖自然保护区联合领导小组,李一深任组长。
1986年 全县开始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招标承包、租赁承包、委托承包、全员承包等形式进行。
1986年 恢复庆元县编制委员会,确定全县行政编制863名、事业编制1438名(不含教师)。
1986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0743万元,工业总产值5191万元,农业总产值7214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