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今日是个好日子,农业部和财政部一声令下,《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关心农民的我们不能不为此欢呼!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亿元的资金,这笔资金可不是拿来炫耀的,而是按照“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实实在在地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等设施,真正解决我们在产地初加工领域遇到的困难。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但不可避免的产后损失问题,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想想,我们国家蕴藏着如此丰富的资源,然而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品质下滑,产后损失率更是高达7-11%、15-20%、15-20%和20-25%,遗憾的是,这一数字远超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直接造成了3000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费掉!一年的收成,在过去不可避免的产后损失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但现在,农业部、财政部站了出来,他们不仅继续加大现有财税扶持政策力度,更是新增了亿万级别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奖补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税金终于要回到农民的手中了!2012年,在中央财政的资助下,重点奖补18种不同规格的设施建设,包括了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实施区域包括了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产马铃薯、苹果和其他特色果蔬的县市、团场。
为保证项目实施得到落实,农、财两部详细规定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奖补程序、职责分工、监督考核,以及资金管理等。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需要在5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同时下发承担项目的县级有关部门。两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宣传,明确目标,力争项目务实有效。让我们携起手来,将这亿万级别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发挥在刀刃上,为农业的兴旺发展而努力!让我们肩负起分工的职责,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把项目审核、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做好。我们必须努力确保这些奖补设施能够在当年建设完成、使用起来,并且创造实实在在的效益。每一个人都能够为这个大工程献上自己的能力,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这个伟大的梦想成为现实!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但不可避免的产后损失问题,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想想,我们国家蕴藏着如此丰富的资源,然而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品质下滑,产后损失率更是高达7-11%、15-20%、15-20%和20-25%,遗憾的是,这一数字远超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直接造成了3000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费掉!一年的收成,在过去不可避免的产后损失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但现在,农业部、财政部站了出来,他们不仅继续加大现有财税扶持政策力度,更是新增了亿万级别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奖补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税金终于要回到农民的手中了!2012年,在中央财政的资助下,重点奖补18种不同规格的设施建设,包括了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实施区域包括了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产马铃薯、苹果和其他特色果蔬的县市、团场。
为保证项目实施得到落实,农、财两部详细规定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奖补程序、职责分工、监督考核,以及资金管理等。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需要在5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同时下发承担项目的县级有关部门。两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宣传,明确目标,力争项目务实有效。让我们携起手来,将这亿万级别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发挥在刀刃上,为农业的兴旺发展而努力!让我们肩负起分工的职责,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把项目审核、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做好。我们必须努力确保这些奖补设施能够在当年建设完成、使用起来,并且创造实实在在的效益。每一个人都能够为这个大工程献上自己的能力,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这个伟大的梦想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