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严禁学校食堂等地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随着气温逐步升高,野生蘑菇、野菜进入快速生长期,为杜绝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前期菌类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于2020年7月2日下午联合城关区、柳梧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44家专兼营菌类餐饮服务单位召开了“拉萨市食用菌食品安全经营警示会”,并发布《食用野生菌温馨提示》。
记者了解到,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辖区目前主营菌类餐饮服务单位约13家,主要分布在城东和城西,其他带菌类制售的餐饮单位约200家。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采购把关不严;台账登记不全,未按要求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储存未按规定执行;法人及从业人员对菌类的了解不够,欠缺食品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个别餐饮单位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意识不够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今年年初,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菌类餐饮单位在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菌类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次,并结合现场存在的问题,轻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严重者进行停业整顿。同时,为了能让消费者也知晓食用菌类注意事项,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和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一些菌类相关知识的温馨提示,并派工作人员在各大餐饮单位的餐桌上粘贴菌类相关知识的温馨提示小标语,店内粘贴海报,配备闹钟、沙漏,严把煮熟时间等宣传。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对未能提供产地证明及相关票证的产品一律下架,需要配备冷藏设备的增设设备,菌类按要求该冷藏的必须冷藏备用,该做好进货台账登记的需按规定做好台账登记,并要求各大餐饮单位注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通过共同努力,整改情况良好,但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目前,正值各种野生菌上市旺季,当然也是误食有毒野生菌的高发期。因此,各餐饮单位一定要谨慎进货,认真辨别野生菌类,多学习有毒菌和无毒菌区别、生长环境、颜色、气味、形状、分泌物的稠度以及中毒的表现等知识。”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央珍说。
同时,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军奎也在会上强调,各类餐饮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强管理。从正规渠道购进野生菌,并做好进货记录;对不认识的野生食用菌、野菜类做到“三不”(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严格按照食用野生菌限制品种(松茸、猴头菇、青冈菌、羊肚菌、本地黄菇)经营,野生菌产地、品种、等级、价格等及时向消费者公示。针对新鲜菌类和干菌类区分存放地方,严格存放时限。烹饪加工时,鉴于拉萨海拔高、气压低,加工过程要20分钟以上,勿让消费者食用不认识的菌类,勿不同品种混吃。餐饮单位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律水平,诚信守法,亮证经营,文明经商,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销售台账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票据随货同行,严把食品质量关。同时,需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文明用餐、勤俭节约”“合理点餐,杜绝浪费”、“杜绝野味”等温馨提示,倡导使用公筷公勺、餐后打包。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旅游景点等人群聚集区域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野菜。食用菌类食品后如有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及时就诊,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报告。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安全管理、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减少野生菌中毒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