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菌界大佬出手了嘎嘣脆的菌种管理法规大升级

RONG>我制定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们伟大的食用菌种质资源,来规范选育和管理他们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毕竟我们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种质资源保护的规定可是相当重视的。
我想提醒大家,如果你想在中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你应该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哦!
嘿,对于什么是菌种,我也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菌种其实就是由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的啦!而且,菌种分为母种、原种和栽培种哦!
所以,我们负责全国菌种工作的部门是农业部,而县级以上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地区内的菌种管理工作。同时,他们也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并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哦!

 

行下列条例:
我们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不可以侵占和破坏这些资源哦!而且,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哦。当然,确定要采集的话,就要依照法律申请采集手续啦。
如果想将食用菌种质资源提供给境外单位和个人,就要向农业部申请批准哦!同时,引进境外的菌种,要经过法律检疫,并且在三十天内将适量菌种送到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哦!
国家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工作。这就需要科研单位和企业结合起来选育新品种,也要引导企业去投资选育新品种哦!
对于选育出来的新品种,可以依据法律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因为我们国家是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
而且,如果你的选育品种够牛,想让大家都知道的话,可以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哦!他们成立了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专门负责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对于品种的具体命名规则,农业部已经另行制定了条例啦!

我了解到,这些规定是关于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的,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必须遵守,不能侵占和破坏这些资源哦!同时,也不能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即使因为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我们也要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啦。
如果我们想要将食用菌种质资源提供给境外单位和个人,就必须要向农业部申请批准哦!而且,如果我们从境外引进菌种,也要依照法律检疫,并在引进后30天内,将适量的菌种送到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哦!
国家还鼓励和支持我们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的工作,想要选育新品种的话,可以结合科研单位和企业一起来选育哦,也可以引导企业投资选育新品种哦!
如果我们选育出了新品种,可以依据法律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哦!同时,如果你们的选育品种够优秀,想要让大家都知道的话,还可以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哦!他们还成立了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专门负责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哦!具体的品种命名规则由农业部另行制定了条例,我们要遵守它们哦!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点击上下页来查看相关内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