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根据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正式发布。《规划》在分析我国当前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到2015年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该规划期为2010-2015年。
《规划》提出,到2015年,建成一批运转高效、规模化、现代化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冷链物流核心技术将得到广泛推广,并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装备先进、上下游衔接配套、功能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技术标准体系健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进一步提高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15年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30%、36%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5%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5%、8%、10%以下。
按照《规划》,国家将积极发展从中部、华南地区到珠三角、长三角、港澳等沿海地区,从东北地区到京津地区的猪肉冷链物流体系;黄淮海、东南沿海、长江流域等水产品优势产区到中西部大中城市的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苹果、柑橘、热带水果等特色水果产区,到大中城市的水果冷链物流体系,以及反季节蔬菜和特色蔬菜的南菜北运、东菜西输冷链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