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举办长江河道保护与利用政策法规宣讲会
扬州网讯(通讯员 陈铄 记者 周晗) 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沿江岸线单位如何准确掌握政策法规、认线日,扬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长江河道保护与利用政策法规宣讲会,邀请省水利厅有关专家作《长江河道保护与利用政策法规解读》专题讲座。
“要求沿江企业一家来1人,结果不少企业不仅负责人来了,业务主办工作人员也来了。6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和沿江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总共来了100多人,会场都坐满了。”市水利局工程运行管理处处长臧光辉告诉记者,邀请专家向企业“面对面”解读水法、防洪法、长江保等相关法规,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企业落实长江保护责任,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才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扬州港务集团企业发展部主办蒋凯表示,以前不了解河道管理还涉及很多专业知识,对许多政策法规理解不深、掌握不透,企业要建项目不知要走哪些程序。“听了专家的讲解,我们对长江大保护有了更深的理解。”
“请专业人士‘面对面’给企业作辅导,这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优化营商环境最好的体现。”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唐百富说,经过专家的讲解,企业对相关政策法规有了新认识。“搞经济千万不能‘闭门造车’,办什么事都要合法合规才能走得长远。”
据介绍,长江扬州段西起仪征市小河口,东至江都区(扬泰交界)引江河,全长76公里。近年来,扬州坚持将长江岸线利用和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督促,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做到应拆必拆、应整必整,通过上级核验,共拆除办公、生活设施412栋,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退让生产岸线万平方米。
“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事关发展、事关未来。”市水利局副局长徐海中表示,扬州将按照“市级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地方主体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现长江岸线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效监管,切实巩固问题整治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黄金水道”活力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