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2018年果蔬产品质量安全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果(农)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推进优质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强农的目标。 努力赶超,现将《2018年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铜川市果业管理局

2018 年 4 月 11 日

2018年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体着力,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果蔬产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围绕市场需求和绿色发展两大主题,突出产前源头控制、产中过程监管、产后三大环节质量追溯,坚持生产与管理并重,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年”,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质量监督、科技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体系。培育品牌,加快推进优质农业和绿色发展。 强化农业和品牌建设步伐,确保全市地产果蔬产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着力提升果蔬质量效益和市场供应能力,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 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产出”,增加绿色供给

要坚持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区环境管理和生产源头控制,不断提高果蔬产品生产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产品的供给能力。

(一)加强产区环境保护和治理。 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农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果蔬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春季果园建设运营。 继续加快以“双矮苹果”为代表的矮化苹果和以大樱桃为代表的时令水果基地建设,全年计划种植新型果业经济林2万亩。 二是秋季覆草作业。 秋季农作物废弃秸秆较多,主要是玉米秸秆。 要组织果农及时合理利用,变废为宝,在果园开展秸秆覆盖。 同时,果园内可套种豆类、油菜等低矮作物,或采用秋季播种的白色作物。 可适时割草三叶草、毛草、鼠尾草等牧草,覆盖树盘。 也可用地布或黑膜覆盖草地,改善果园生态环境,增加土壤肥力。 三是冬季花园清理作业。 组织发动果菜农彻底清除果园、菜地及周边地区的果袋、地布、农膜、农药化肥包装袋、病枝、菜叶、死果、杂草等农业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降低越冬病虫害基数。 四是药肥减量增效行动。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加大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施用力度,实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色防治技术,预防和减少农业面肥。源头污染。 五是秸秆综合利用。 以“肥基材料”为方向,围绕果树修剪、食用菌生产、蔬菜育苗等环节,引导农民推广秸秆快熟沤制还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农作物秸秆、果枝和食用菌基质。 总结畜禽粪便利用的成功经验,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步伐。 六是减少生产用煤行动。 配合环保执法部门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提高果蔬生产经营主体的环保意识,研究推广果蔬大棚等供热设施散煤替代技术,加快推进果蔬种植生产领域煤炭管理松绑步伐。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生产指导部门、园艺站、蔬菜站、果树检测站)

(二)推进基地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一是加强标准制修订。 结合铜川地区果蔬优势特色产业实际情况,按照简单易懂、易操作的原则,制定、修订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法规或农民看得懂、学得好、用得上的地方标准,用标准带动产业升级。 今年市场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制定发布果园生产管理指南、双矮苹果、大樱桃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果蔬防灾技术措施,并进一步更新和丰富《果业金方》的技术要点。 二是加大标准推广使用力度。 结合科技宣传、果蔬种植户培训等活动,加大标准宣传力度,印发一批“技术手册”、“挂历”、“袖珍书”,督促引导新业务实体和小农开展标准化生产,用标准支撑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示范基地创建。 继续组织开展优质水果标准化生产园竞赛,评选表彰一批“最美果园”; 继续组织开展市级优质果品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和认证工作,继续抓好苹果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安全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安全优质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品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成为高端农产品供应商。优质安全的果蔬产品。 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生产指导部门、园艺站、蔬菜站、果树检测站)

二、坚持“管”,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就是业绩、解决问题就是成绩”的理念,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督,严防严管严格控制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元旦、春节等果蔬产品消费旺季,强化监管,严格防控,加强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和处理环节,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社会热点问题。 。 二要引导果蔬生产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药,监督执行禁限用规定、农药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是要公开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技术教师作用。加强对村果农的检查指导和宣传指导,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促进社会共治。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生产指导科、园艺站、蔬菜站)

(二)加强联合执法检查。 各区县果蔬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专项打假农资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农业、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年度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销售假冒伪劣果树苗木和非法生产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化肥有效成分不足的行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质量安全、侵害农民利益的各方行为。 违法行为。 同时,共同开展安全农资下乡活动。 通过举办田间学习班、现场咨询、展示等方式,引导农民科学采购、合理使用农产品,把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和技术服务送入农村。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生产指导科、园艺站、蔬菜站)

(三)加大监测抽查力度。 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对果蔬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日常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强定性、定量和快速检测,扩大抽样检测范围,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加强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督促问题突出的区县跟进督导。 整改和督查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园艺站、蔬菜站)

(四)扩大合格认证试点。 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督促和指导果蔬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规范发放和使用食用农产品证书。以“谁提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倒逼果蔬生产经营实体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生产指导科、园艺站、蔬菜站)

3、坚持“发声”,扩大品牌宣传

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利用媒体等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广,不断提升果蔬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色农产品“三年百城”系列推广推介活动。 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宣传营销活动,集中亮相、联合促销,宣传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唱响区域公共品牌。 ,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是依托农博会、农高交会等重要展会,各区县要通过政府奖励补贴和企业主体,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展会,利用展会平台加强产销对接,扩大营销宣传。 三是将休闲旅游农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是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为平台,以车站、港口、机场、公路广告牌为节点,鼓励和扶持果蔬主产区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和品牌形象宣传。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加工流通科)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各区县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大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和信用档案,加快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抽查事项。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强果树苗木和水果、蔬菜、食用菌安全生产抽查,及时收集和共享信用信息共同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共同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生产指导科、加工流通科)

(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 一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活动。 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和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加强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科普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扩大我市果蔬产品质量安全。 宣传工作成效,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是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品牌意识和安全生产经营能力。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汇总发布舆情信息。 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掌握并报告情况,处理潜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责任单位:各区县果(农)局、监管科、生产指导科、加工流通科)

水果、蔬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各区县果蔬主管部门要适应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质量保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党和省市对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切实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要增强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