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工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委托农药经营单位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的通知》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规范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深入秦安、清水、张家川县,对甘肃攀业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兴昌农资运营中心、秦安县汝农农资服务等5家企业限制农药使用中心、清水县神农害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经营单位,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等相关规定,从组织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35小时场地设施情况、设备设施情况、管理制度和岗位规定执行情况。 对物品进行现场核查。

目前限制使用农药有甲拌磷、甲基异水磷、克百威、乙酰磷、氧化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甲氨蝶呤、内吸膦、硫代环磷、氯磷、乙酰甲胺磷、克百威、乐果、毒死蜱、三唑磷、丁酰肼(biju)等20种。 )、氰戊菊酯、氟虫腈、氟虫酰胺等限制使用农药毒性较大,禁止在蔬菜、水果、菌类、中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 今年,我市大部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已过期。 按照省部门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限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换发现场核查工作。 通过核查,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管,提高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营造市场氛围。公平竞争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堵住源头,让群众用上安全农药产品,共同营造农资市场良好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经检查组核实,甘肃攀业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兴昌农资运营中心等3家企业符合继续申请条件,其余2家不符合《办法》等相关规定。 《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办法》。 对于经营存在问题的店铺,县区执法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