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发布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不时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与此同时,全国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居高不下,农村富余劳动力仍在积累,如何科学分析这种现象?劳动保障部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和“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并结合全国120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职业供求信息,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会持续。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从长期看,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口生育高峰,形成了当前和未来二十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维持在65%以上的较高水平。从“十一五”期间看,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年均达2000万人。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需要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从劳动力的需求看,按照经济增长保持8%至9%的速度,每年可新增800-900万个就业岗位,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可安排就业1200万人左右,年度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200万人左右。而在农村,虽然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转移了2亿人,由于土地容纳的农业劳动力有限,按1.7亿计算,则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因此,从总体上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城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将长期存在。
(二)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仍有增长,一些企业用工需求旺盛。近年来,随着城市改善用工环境,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等措施,农民工外出就业数量持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农研中心等部门的统计,近年来农民工连续保持在年均5%以上的增长速度,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一些企业用工需求旺盛,特别是东部发展较快的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增长明显高于农民工增长。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2003年以来企业春季招用农民工的岗位年净增率保持在10-15%,2007年被调查企业中有近九成在春节后计划招用新员工,用工需求比春节前净增13%。
(三)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从业呈基本稳定态势。据劳动保障部2007年初组织的调查,农民工在外就业时间增加,为平均每年9.4个月。春节准备回家探亲的外地农民工中约80%的人打算节后继续回原企业工作。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电子电器、制衣制鞋和住宿餐饮业,这些行业占农民工总量的一半。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6年超过1000元,增长率超过10%。调查显示,有81 %的农民工全部拿到了当年工资,有18%的农民工拿到了大部分工资,有1%左右的农民工没有拿到或只拿到少部分工资。
(四)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地区供求矛盾尖锐。从城镇来看,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主要是由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所学专业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以及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的渠道不通畅。同时,在资源枯竭城市、库区等困难地区,以及一些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则存在着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从农村来看,一方面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仍有存量和增量,存量大部分为中年劳动力,多以农业剩余劳动时间形式存在;增量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他们将是转移和输出的主要来源,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但同时,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需求的增多,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民工供不应求的现象。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 2006年春季企业用工需求中,基本得到满足的比重依次为环渤海地区71%、长江三角洲地区66%、中西部地区65%、珠江三角洲地区55%、闽东南地区50%。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从用工需求对象看,不能满足的主要集中于年轻工人(特别是女工)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熟练操作工。在调查企业招不到或招不满农民工的原因中,有30%的企业认为“农民工不少,但符合工作要求的不多”;24%的企业认为“工资偏低”。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继续存在,其中需求呈稳中有升;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劳动者素质技能不适应问题更加突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在不同地区出现,虽属局部现象,但短期内难以消除。
对部分地区就业难问题,过去已做过许多分析。这里主要对部分地区“招工难”,特别是农民工短缺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供求结构不平衡是导致企业“招工难”的基础原因。
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地区性变化。过去东部沿海地区对劳动力需求量大,城乡就业收入的差距能够吸引大量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外出就业。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一批加工产业向内地转移,不少农村劳动者选择就地就近就业,而不是出外打工。
二是对劳动力年龄和性别的需求与供给出现差距。企业用人需求中,18-34岁年龄组劳动力始终供不应求。劳动保障部2007年初的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近三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26—35岁之间。在性别方面,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一直高于男性。而在外出劳动者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女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三是企业用工条件要求与农民工自身素质存在差距。劳动保障部2007年初对企业的调查显示,37%的新增岗位需要初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其中近10%的岗位需要达到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而对农民工的调查则显示,虽然其中有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近半数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只接受过15天内简单培训的占25%,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仅占13%。
(二)劳动力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加重了结构性失衡。
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主要分布在城市,信息的发布渠道有限,对农民工流动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引导性较差。农村劳动力获得外出就业信息的主渠道是亲朋好友,这些信息零散且不及时,导致供求难以对接和流动的盲目性。
(三)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调整存在时滞,是“招工难”的根本原因。
从产品市场看,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状况比较好,从2003年开始,经济增长率始终保持在10%以上。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劳动密集产业的发展,自然增加了对农民工的需求。由于劳动力市场调整滞后于产品市场的调整,导致局部地区出现“招工难”的现象。
从劳动力供求市场看,一些企业仍维持原来的用工理念,没有看到新生代的农民工有更强的权益意识,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有更高的要求。据了解,目前招工困难的主要是那些条件比较艰苦、经常加班、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企业,而那些待遇较好、管理规范、收入较高的企业依然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劳动保障部调查部分农民工春节后不想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因,认为“工资太低”的占51%,“加班太多吃不消”的占22%,两者合计占73%。其他原因包括“学不到技术”(占14%),“没什么前途”(占16%)等,与2006年相比,由于“工资太低”而不回原单位的比例上升了8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局部的劳动力短缺和“招工难”既有劳动力市场客观变化的因素,也有相关企业、劳动者的主观因素,还有政府工作的因素,因此,需要综合治理。
针对就业总量矛盾,还是要在坚持发展经济中广开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针对结构性矛盾,要通过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对局部地区的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要进行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缓解,并在畅通信息,完善服务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落实政策,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要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维护力度,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增强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要指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要采取措施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强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满足企业对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要根据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已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可与企业联手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资格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对中西部地区新成长的劳动力,重点是加强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转移就业培训,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度,在初高中毕业班中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三)加强信息服务,畅通劳动者求职就业的渠道。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形成服务网络,使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县乡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进城求职期间,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对不同地区职业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向社会及时提供准确的职业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提高用人单位招聘与劳动者求职匹配效果。加强跨地区劳务协作,积极培育劳务中介组织,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方式,实现经济和就业的可持续发展。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出现的劳动力供求不平衡,是市场经济带来的一种挑战,也是一个新机遇。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东部地区要率先升级,向高新技术发展,因势利导,淘汰一批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劣势企业。中西部地区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机遇,结合产业的梯次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