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
(一)免税福利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养殖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农产品征税范围说明》所列的初级农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会员产品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销售的农用薄膜、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免征增值税。 (批发零售除外,不只是合作销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立并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畜禽免税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等规定,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与养殖户签订委托协议。 养殖合同向养殖户提供畜禽饲料、兽药、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 农民将牲畜饲养成成品,然后运送到公司进行回收。 公司将回收成品畜禽进行销售。 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下列情况提供农业服务
【享受主体】:提供农机等农业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纳税人提供农业机械化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禽畜水产养殖及疫病防治等免征增值税——附加税。
【享受条件】:
1.农业机械耕作,是指农、林、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作、种植、收获、脱粒、植保等)的业务。
二、排灌业务,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排水的业务。
三、病虫害防治,是指农、林、牧、渔业病虫害的预报、报告和防治业务。
四、农牧业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中种植、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五)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械化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和植保服务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以及让农民获得农牧业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服务。
六、禽畜水产养殖及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提供与本服务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业务。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第一条第(十)项
两项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告》的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免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蔬菜、粮食、薯类、油料、豆类、棉、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
(二)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三)中药材种植;
(四)林木培育、种植;
(五)畜禽饲养。 包括猪、兔的饲养、畜禽饲养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六)林产品采集。
(七)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操作与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八)远洋捕捞。
(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对下列各项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二)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
(三)农林牧渔业项目
所得税优惠
(一)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企业的免税收入,是指企业选育农作物品种、育种材料的成果,以及种子(种苗)等产品的生产、初加工、销售等。由这些结果形成的繁殖材料。 通过整合获得的收入。
(二)林木培育、种植企业的免税收入,是指企业进行林木繁育苗木、抚育管理以及大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企业通过拍卖、购买等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在一定生长周期后复垦林木而取得的收入。
(三)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受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委托合同,委托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提供初加工服务。 企业收取的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可作为免税项目。
(四)收购农产品补种、养殖税收待遇:企业自有或租用场地收购农、林、牧、渔业产品,用于育肥、育苗等,然后进行补种、养殖。 经过一定时期的生长,如果生物形态因循环而发生变化,且产品的使用价值没有因该环节的农产品加工而明显增加,则可以视为种植养殖项目农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验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取得的“四产业”收入,养殖、养殖、捕捞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4. 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户的单位和个人,其土地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种植、养殖、征收的待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具体范围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农、林牧业用地和农民的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住宅房屋和土地。
4. 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户的单位和个人,其土地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种植、养殖、征收的待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具体范围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农、林牧业用地和农民的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住宅房屋和土地。
六、车船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渔业、养殖船舶免征车船税。 渔业、养殖船舶是指经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渔业船舶、养殖船舶的船舶。
7. 契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享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的,免征契税。
8. 印花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通过销售合同、农业保险合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
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
我公司主要销售种子、农药、农业机械。 哪些类别的种子、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回答
1、根据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2、农药是指农业、林业中用于防治病虫害、消灭杂草、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品。
3、农业机械,是指农业生产(含林、牧、副、渔业)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和机械化、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型农具。
具体范围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部分增值税货物征税范围的说明》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02
问
我公司与养殖户签订了养殖合同。 农民将畜禽饲养成成品,然后公司将其回收出售。 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回答
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为农户提供畜禽种苗、饲料、兽药和疫苗(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农户将畜禽种苗饲养成成品,然后运至公司进行回收利用。 该公司将利用回收的畜禽成品进行销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畜禽是指规定范围内的农产品。 1.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 二、畜禽应为财税字[1995]52号文件所附《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所列农产品。
03
问
农民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回答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收获、饲养、捕捞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附注所列自产农产品。 具体范围参见财税字[1995]52号文所附《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
04
问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开具发票时应该选择0%还是免税?
回答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从事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活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产自销农产品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05
问
普通纳税人购买自产自销农产品,取得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1.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收购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计算。 9%的扣除率用于计算进项税。
二、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已按照核定扣除额扣除的,按照核定扣除额的有关规定执行。
06
问
购买农产品什么情况可以加计1%扣除?
回答
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时,进项税额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项税额在购买当期按9%的扣除率抵扣; 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的,当期加征1%的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第8a栏“农产品进项税加计扣除”。
07
问
一般纳税人采购农产品,交易对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增值税发票。 投入要扣除多少?
回答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10%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08
问
一般纳税人能否在流通环节向小规模纳税人取得3%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在流通环节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09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流通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回答
一般纳税人在流通环节销售农产品(除蔬菜和鲜肉蛋品外)的增值税税率为9%。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生鲜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0
问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蔬菜的批发和零售。 我卖的蔬菜都是从外面采购的,不是自己生产销售的。 我可以免除增值税吗?
回答
能。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主要蔬菜品种参见《主要蔬菜品种名录》。 经挑选、清洗、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蔬菜,属于上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罐头蔬菜不属于上述蔬菜的范围。 蔬菜罐头是指以蔬菜为原料,经加工、罐装、密封、灭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详情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11
问
流通环节的水果销售税率是多少? 我公司向农业生产者采购水果,取得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该如何扣除呢?
回答
在流通环节销售水果时,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企业在采购阶段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进货发票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率为9%。 企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抵扣率。
12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苗木是否免征增值税?
回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树苗属于农产品中的其他植物。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适用税率为9%;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3
问
自产自销的精制茶是否适用低税率?
回答
农业生产者采用自产茶青,经过筛分、风选、分选、破碎、干燥甚至堆放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适用农产品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规定。生产者。 实施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精制茶税率调整为13%。
14
问
自产皮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回答
不需要。 自产自销下列农产品标注范围内的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蛋制品属于畜产品,是指各种家禽、爬行动物的蛋,包括新鲜鸡蛋和冷藏鸡蛋。 加工咸蛋、皮蛋、腌蛋等也属于本产品征税范围。 各类罐装鸡蛋不属于本产品征税范围。
15
问
我公司是一家农业公司,主营业务是种植和销售各种蔬菜。 我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下列项目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粮食、薯类、油料、豆类、棉、麻、糖、水果、坚果种植业;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培育、种植; 5、畜禽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操作与维修等林业、牧业、渔业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详情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6
问
我的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 它购买蔬菜并出售它们。 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不能。 企业收购农产品并直接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收入,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17 号
问
我公司是一家加工企业,受托加工农产品。 收取的加工费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根据委托合同,委托企业办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通知(试行)》(财税[2008]149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提供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收取的加工费可作为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项目。
18
问
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水产养殖。 是否属于农、林、牧、渔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回答
不能。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 2、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项目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